一、机构名称: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二、机构地址:益阳市赫山区三里桥路99号
三、负责人:蔡茫辉
四、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37-4401171
邮箱:1802331454@qq.com
六、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和经办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本级国有资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汇总和编制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广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五)负责制订全区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员的培训。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划出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出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七、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金融与债务股、会计管理股、政府采购股、信息中心、财政监督股、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人事股、财源办、乡财股、赫山区国资事务中心、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赫山区财政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