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益阳市赫山区林业局
二、机构地址:益阳市龙岭工业园梓山东路
三、负责人:王国军
四、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37-4422251
传真:
邮箱:2468940573@qq.com
六、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森林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植树造林,拟定全区植树造林计划并执行;组织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发展与培育;负责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楠竹丰产林、中幼林培育工作,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上报、预审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和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负责木材运输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拟定及调整本区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经批准后执行。
(四)负责组织协调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调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协调林业产业与地方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国家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本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绿化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的征缴和使用;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等。
(七)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指导、协调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拟定全区林业生产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九)配合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丘岗山地综合开发等涉林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监督管理各类自然地保护。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七、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规划股、政策法规股(政策服务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产业发展与科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