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10:3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益赫政办函202414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7


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快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1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推广三年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在科学评估种植业粪肥需求和负荷消纳能力的基础上,整区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和区域种养对接中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继续在岳家桥镇、衡龙桥镇、泥江口镇、新市渡镇、沧水铺镇、兰溪镇、八字哨镇、欧江岔镇、泉交河镇、笔架山乡、龙光桥街道、会龙山街道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带动全区粪污基本还田,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三、实施模式

(一)“固体粪肥+N”模式。在油菜、果树、水稻、蔬菜等作物上实施“固体粪肥+N”的技术模式,推行氮肥施用定额制,每亩基施堆肥300400公斤+追施适量氮肥。

(二)液体粪肥+N模式。油菜、茶叶、艾叶等作物上分批次喷(灌)施液体粪肥,液体粪肥用量根据作物种类确定,在喷施液体后视作物长势追施适量氮肥。

四、工作重点

(一)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健全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准入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精心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工作。通过技术标准宣贯、堆肥技能竞赛、科学施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组建服务综合体、联合体,整合资金、人力和装备,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组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推进堆肥液肥有效利用。在全面调查全区畜禽粪污种类与产生量基础上,根据耕地面积、地力状况、作物类型等因素,科学准确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整区推进畜禽粪污以粪肥还田利用。重点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收集区内养殖场粪污沤制发酵成堆肥、液肥,采用“固体粪肥+N”“液体粪肥+N”等还田模式,重点在油菜、果树、茶叶、艾叶、水稻、蔬菜等作物上施用,推动堆肥、液肥有效利用,减少化肥用量。

(三)创建核心示范基地。结合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各片区分别创建1个以上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核心示范基地,主要示范作物为水稻、茶叶、油菜、蔬菜等主栽作物,全区示范总面积不少于1万亩,示范基地内发酵、转运、还田等环节全程机械化,并集成组装绿色增产增效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全域开展绿色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农产品供给。

(四)开展粪肥还田应用效果评价。开展粪肥产品质量抽检与应用效果评价,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定位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完成粪肥还田替代化肥试验3个,对每种作物、每种技术模式布设3个以上粪肥还田长期定位监测点,全区共设监测点20个,探明粪肥还田对不同类型土壤肥力提升效果、固碳潜力以及对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影响及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第三方服务组织和服务面积;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812月上旬)。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开展粪肥风险评估和培训、施肥情况调查与效果监测、土壤与农产品质量监测,探索全区畜禽粪肥还田及化肥减量增效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中下旬)。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完成验收报告、项目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全面负责统筹、协调项目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农业农村、生态环等部门职责,构建部门与种植、畜牧等行业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种植、养殖和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各方责任,特别要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建立评价退出制度,动态调整实施主体,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实行年度考核评估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确定社会化服务主体是否继续承担下年度项目实施,以充分调动服务主体收集、处理、施用粪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

(三)强化技术支撑。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技术专家组,分区域、分作物完善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方案,明确粪肥施用标准、施用方法及主推技术模式;特别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制相关技术资料,开展种养大户、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时传授粪肥处理、堆沤、施用技术,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开展分区包片对口指导,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等形式,通过面对面、手把手地现场培训和示范演练,着力推广农户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实用技术。

(四)加强质量监管。要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严把粪肥质量关,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重点加强液体粪肥质量管控,未经充分发酵、未达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水不得直接下地。开展粪肥质量调查监测,摸清酸碱度、养分含量等指标,促进粪肥和化肥精准结合。对每批次还田的堆肥、液肥进行抽样检测,不达标的肥料绝不还田。

(五)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主要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区农业农村局要综合考虑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面积、还田数量等因素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并积极探索分作物、分粪肥种类精准补贴模式,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效果监测、试验示范、质量监管、宣传培训、绩效考核、施肥调查等费用不超过项目资金的8%。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中央资金足额用于项目建设;支持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度开展市场化有偿服务;积极引导引进社会资本参与。

(六)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全程监管机制,养殖主体记录粪污产出量和出场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记录粪污运输量、处理量、粪肥还田量和还田服务面积,种植主体记录还田面积和用量等情况,并依托“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实现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

(七)加强宣传总结。充分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屋场会等方式,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广泛宣传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重要意义,引导种养殖户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立标识标牌,标识试点目标、范围、作物、技术模式、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扩大试点影响。要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重点对长效机制创建、服务组织培育、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粪肥还田技术模式进行提炼,总结推介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种养循环试点样板,激发种养循环工作积极性。优化完善运行服务机制,形成形式多样、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粪肥还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粪肥施用到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附件:2024年赫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