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4-05-28 15:51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截至2024528日,对中央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04件(其中益阳市4件,无重点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批  2024年5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N202405180088 益阳市安化县涛溪镇梅兰坪村李家湾组(老黄梅村)村民2021年占用216平基本农田建房时,拆旧建新的过程中将固废倾倒在农田里,建化粪池,至今还未恢复原状。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 处理情况:
1、经调查,被举报人李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8年7月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把建筑垃圾和开挖地基的渣土堆放在滔溪镇梅兰坪七组的耕地内;化粪池位于房屋左后方,占地约为2平方米。
2、李某所建房屋系违建房屋,属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根据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度卫片执法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该问题在《通知》明确的专项整治范围内,其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需待分类处置政策出台后再行处理。
3、拆旧建新的过程中将固废倾倒在农田里,建化粪池问题,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8月25日立案调查,于2023年11月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李某对破坏的土地自行治理,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
整改情况:
1、堆放在耕地内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转移至原黄梅页岩砖厂,原破坏耕地现已复垦成水田。目前该地块已经恢复土地原状,达到种植条件。
2、进一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不断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为。
3、督促属地政府进一步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建行为。
4、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上级有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及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问题整改。
阶段性办结
2 D3HN202405180087 清塘铺镇政府风力发电项目破坏了生态环境。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完成环保、水保设施维护及生态复绿治理。 处理情况:
1、经调查,风力发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投入2892万元,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生态、噪声、环境空气、水环境、水土流失等实施了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营运后,陆续投入环保资金1581.8万元,用于易冲刷区域道路强化维修、增设截排水沟、挡土墙及生态复绿等工作。但因近年来极端干旱和2024年冰冻天气等原因,导致部分措施暂未达到预期效果。现场核查时仍然存在少部分复绿植被出现枯死现象,企业正在开展落石清理、机械平整路面、上边坡挂钢丝网框加固、疏通截排水设施、道路两边覆土加固播撒草籽、种植灌木复绿等工作。
2、2021年8月,该项目因擅自占用土地被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分两次进行了查处,并于2021年9月结案。
3、要求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拉网式排查,继续组织专业施工单位清理落石、机械平整路面、上边坡挂钢丝网框加固防止落石、疏通截排水设施、道路两边覆土加固播撒草籽、种植灌木复绿,利用雨季窗口期进行全方位生态修复。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补种替换未活植被,发现水土流失等情况及时处置。
2、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行业主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督促属地政府加强监管,定期检查植被复绿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未办结
3 X3HN202405180088 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益阳基地(原414队地质队)单位住宅小区附近,金山建材市场内BIGBOOM酒吧和PARTYkkTV、烧烤店选址违规、噪音扰民。虽向城管反馈后,音箱声音调小,但酒吧音箱低频震动、营业的吵闹声(半夜至第二天早上5、6点)使小区内几百位老人无法正常入眠。请求尽快取缔附近酒吧、KTV和烧烤店。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金山建材市场内BIGBOOM酒吧和PARTYkkTV、烧烤店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                                   
2、选址违规的问题不属实。益阳高新区壹派对娱乐店(PARTYkkTV),经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审批,于2022年9月颁发营业执照,2024年1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审批,于2022年10月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经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批,于2024年1月颁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益阳市咔啦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BIGBOOM),经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审批,于2023年5月颁发营业执照,2024年2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审批,于2022年10月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经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批,于2024年1月颁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益阳高新区鸭草屋鸭霸王经营部,经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审批,于2023年12月颁发营业执照,2024年1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家经营场所均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违规不发证的原则,选址违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确保无噪音扰民问题,督促引导采取有效降音降噪措施,避免妨碍或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 处理情况:
1、经营时调低设备音量,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不超过凌晨两点。
2、要求酒吧、KTV继续改进隔音材料设施,引导顾客不在店外喧闹。
3、协调鸭草屋鸭霸王经营部(投诉中的烧烤店)停止烧烤项目。
4、根据噪音检测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如噪音超标,将依法查处。                                                           
整改情况:
1、KTV、酒吧已严格控制营业时间。
2、已督促调低设备音量、并继续改进隔音材料。
3、益阳高新区鸭草屋鸭霸王经营部,已停止烧烤项目。
4、三方检测单位暂未出结果,将根据结果依法查处。
未办结
4 X3HN202405180085 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兰溪项目部开发的这个项目,破坏了生态环境:
1、管网直填,污水不流通。
2、挖断交通道路,导致鱼及饲料、垃圾等无法通行。
3、工作车辆、施工设备造成了扬尘及噪音污染。
4、机油泄漏漂浮水面,污染水源,导致死鱼。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兰溪项目部开发的这个项目,破坏了生态环境,管网直填,污水不流通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22日,益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兰溪项目按要求在羊角渔场区内对沟渠填埋区域已进行涵管铺设,目前施工区域污水管道流通通畅,没有污水不流通,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2、挖断交通道路,导致鱼及饲料、垃圾等无法通行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项目部与受影响的两户居民协商一致同意,对渔场内一处道路进行开挖。此道路为环形线路,道路两端仍可正常通行。对受影响的两户渔民,该项目部已与其协商放置铁板在挖断路处,并承诺渔民在有需要时协助其运输鱼、饲料、生活垃圾等,并对挖开的路段装设实体隔离警示围栏,预计施工期四个月,施工结束后将对此路段进行恢复。无挖断交通道路,导致鱼及饲料、垃圾等无法通行的问题。
3、工作车辆、施工设备造成了扬尘及噪音污染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22日,益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道路运输易产生扬尘的问题,施工方均已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现场租用了一台洒水车、购置了冲洗水泵,每天对涉及到的运输道路进行了定期洒水、冲洗降尘。沿途设置了限速及禁止鸣喇叭标识牌,施工道路已安装“限速5km/h”“禁止鸣笛”警示标志。对施工时间进行限制,每天7:30-11:30、14:00-18:00进行施工,未在午休、夜间进行施工,未影响居民休息。
4、机油泄漏漂浮水面,污染水源,导致死鱼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2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兰溪镇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项目施工方已安排购置吸油毡备用,及时清理少量油迹,现场未见机油泄露漂浮水面、污染水源、导致死鱼的情况。该公司兰溪项目部安排了专人定期清理池塘水面,对鱼塘漂浮的白色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及时将整改处置成效反馈给群众。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兰溪镇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2024年5月4日通过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兰溪镇四门闸村委协调,在受影响的两户居民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对渔场内一处道路进行开挖,此道路为环形线路,道路两端仍可正常通行。对受影响的两户渔民,已与其协商好在挖断处放置铁板,并承诺帮助渔民在有需要时协助其运输鱼、饲料、生活垃圾等,并对挖断的路段设置实体隔离警示围栏。预计施工期四个月,施工结束后将会对此路段进行恢复。
2、要求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兰溪项目部严格落实施工时间,每天7:30-11:30、14:00-18:00进行施工,严禁在午休、夜间进行施工;安排专人对建设过程中道路运输中产生扬尘的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冲洗降尘;安排专人定期清理池塘水面,并对鱼塘漂浮的白色垃圾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村民鱼及饲料、垃圾的正常运输,不影响正常生活生产活动。
整改情况:
1、督促业主方严格落实环境主体责任,规范项目施工秩序,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防止油污泄露事件发生。
2、赫山区人民政府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3、赫山区兰溪镇人民政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及时将整改处置成效反馈给群众。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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