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七批)
截至2024年6月4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9件(其中益阳市5件,含重点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4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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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5250068 | 益阳市沅江市政府附近蓼叶湖生态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存在填湖建设小区的问题,2023年建设公园世家,2024年在建滨湖壹品,大量土方露天堆放。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填湖建设小区不属实。经沅江市林业局和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公园世家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3.74万㎡,2022年8月启动建设,2024年1月主体全部完工,正在进行有关后续工程;滨湖壹品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99万㎡,2023年12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5年1月主体全部完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包括浩江湖、蓼叶湖、上琼湖、下琼湖、石矶湖、胭脂湖及一定的陆地区域。经查阅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矢量图,与无人机航拍图叠加比对,公园世家和滨湖壹品未填湖占用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不存在填湖建设小区的情况。 2、大量土方露天堆放属实。 |
部分属实 | 祼露土方覆盖到位,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 处理情况: 沅江市城管、住建等部门督促公园世家和滨湖壹品两个小区的项目业主对裸露土方加盖防尘网,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整改情况: 1、公园世家和滨湖壹品两个小区的项目业主已对裸露土方加盖防尘网。 2、加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巡查,防止出现其他违法问题。 |
已办结 | 无 |
2 | D3HN202405250013 | 益阳市沅江市泗湖山镇洞庭湖周围栽了九千多亩欧美杨,污染水质,导致水体黑臭,湖里无鱼。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泗湖山镇洞庭湖周围栽了九千多亩欧美杨属实。 2、污染水质,导致水体黑臭,湖里无鱼不属实。湖南省益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泗湖山镇南边的篙竹河以及北边的草尾河每月均进行水质监测。经调阅相关水质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篙竹河、草尾河的水质基本保持在Ⅲ类或Ⅱ类,水质情况良好,未受到污染。 |
部分属实 | 保持湿地生态环境、湖泊水质良好,杜绝违法现象。 | 处理情况: 经沅江市林业局调查核实,南堤外区域位于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区域内原来种植有杨树,现已清退,未新植杨树;北堤外区域位于草尾河沿岸及净下洲垸堤外,区域内种植杨树8860亩,树龄3-4年。经查,北堤外区域不在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土地性质为国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为泗湖山镇属地,未享受林业项目补贴。 整改情况: 益阳市将加强其他湿地及保护区巡护巡查,防止湿地违法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3 | D3HN202405250069 | 长春镇新源村贺家村组大型养猪场养殖污水排入并污染贺家村组池塘,地方未对受污染的池塘水质进行检测。同时,该养猪场距离民居仅几十米,不符合相关规定。 | 益阳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养殖场距离民居仅几十米,不符合相关规定属实。 2、养殖污水排入并污染贺家村组鱼塘不属实。2024年5月28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资阳区长春镇工作人员沿该公司养殖区域周边围墙对其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偷排和渗漏现象,围墙边的雨水沟中无养殖污水流入痕迹。投诉人反映的村组池塘位于该公司西北侧,该池塘为哑塘,水体主要来源于雨水和地表水,归当地村组集体所有,目前池塘内有鱼放养,经询问村组和现场核查,近期无死鱼现象发生。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污水排入池塘发生在2020年9月,该公司因养殖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排入村组池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2020年12月23日,对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行的益阳心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处罚10万元,已履行完毕。问题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对污水管网进行了整改,对受污染的池塘进行了治理,对池塘的死鱼进行了经济赔偿。目前,该公司无废水排口向厂区周边排放养殖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消纳地的苗圃林木浇灌、施肥。 3、未对受污染的池塘水质进行检测不属实。2024年5月13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反映的贺家村组鱼塘进行了取水检测,并于5月17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结果,鱼塘水体稍有富营养化现象,与该鱼塘常年养鱼、无活水注入、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弱有关系。 |
部分属实 |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消纳地的苗圃林木浇灌、施肥;场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处理情况: 1、经现场勘察,距离该公司养殖场最近一处民居位于该公司西北侧,养殖场围墙距离该民居中心点距离约104米,执法人员现场用皮尺测量养殖场围墙至民居最近点约91米。 2、2024年3月2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公司围墙厂界外进行恶臭气体和噪声的监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均未超标,该公司的养殖活动未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整改情况: 1、资阳区将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周边环境质量,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反馈沟通,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争取息诉息访。 |
已办结 | 无 |
4 | X3HN202405250026 | 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工矿仓储用地”为名建设锑选矿尾矿库: 1、该项目涉嫌未公开、未征求附近村民意见转用土地性质为工矿仓储用地。 2、该项目建在刘伏洞上游500米之外的姚家冲里,是一典型的头顶库。项目所在地填埋蒋家冲村近千人村民的饮用水起水点,项目建成后将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尾矿库坝基下游几公倾的稻田与农耕用地将因无水或水质被污染而不能农耕。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1、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工矿仓储用地”为名建设锑选尾矿库部分属实。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规划选址桃江县鸬鹚渡镇蒋家冲村舒家庵刘伏洞新建一座尾矿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该项目用地分类属工矿仓储用地,在此建尾矿库符合政策规定。 2、该项目涉嫌未公开、未征求附近村民意见转用土地性质为工矿仓储用地不属实。2023年4月14日桃江县征拆事务中心和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就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刘伏洞尾矿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召开并主持听证会,县征拆事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蒋家冲村村干部、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相关农户参加了会议。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曾22次组织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相关农户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刘伏洞尾矿库工程项目用地问题进行了沟通。 3、该项目建在刘伏洞上游500米之外的姚家冲里,是一典型的头顶库不属实。2018年,桃江久通锑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刘伏洞尾矿库可行性研究》。2021年6月,湖南省应急厅向益阳市应急局复函,原则同意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新建一座尾矿库,并明确指出严禁建“头顶库”。目前,尾矿库项目只进行“三通一平”,未正式动工建设。 4、项目所在地填埋蒋家冲村近千人村民的饮用水起水点,项目建成后将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尾矿库坝基下游几公顷的稻田与农耕用地将因无水或水质被污染而不能农耕不属实。该项目用地内原有饮水工程一个,但供水能力不足。为解决原饮水工程上游居民取水困难,经省市县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批准,征得鸬鹚渡镇蒋家冲村舒家庵组及周边群众同意后,现新建饮水工程一个,有1个集中供水点、6个分散供水点,其中集中供水点可解决原供水工程农户饮水问题,6个分散供水点可解决周边群众的饮水问题。天然水源将会环库引入到设计坝体下游,不影响天然水源流入下游灌溉稻田和农耕用地。目前,尾矿库项目只进行“三通一平”,未对水体产生污染,不影响饮水安全。 |
部分属实 | 听取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及时为群众解决疑惑。 | 处理情况: 监督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建设工作,并按要求落实“三同时”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5 | D3HN202405250087 | 关山路和319国道的交汇处,有两组高压线经过市民的房屋上空,认为该高压线未做环境影响评估,有电磁场对市民生活产生影响。 | 益阳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已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湖南益阳代家洲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益环辐审表〔2022〕5号);2022年9月21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益阳代家洲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益环辐审表〔2022〕9号),代家洲-八字哨110千伏线路,跨越房屋杆位为A6-A7。A6-A7(剖入段)跨越两层楼居民房屋,杆号B6-B7(剖出段)跨越三层楼居民房,路径唯一,均符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目前,线路工程未完工,暂未架设至投诉群众房屋上空。 2、《湖南益阳代家洲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中第八章“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明确指出:本工程各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100uT的限值标准。《湖南益阳代家洲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第八章“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明确指出: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电场强度0.029~2.316kV/m之间,磁感应强度0.596~27.38uT之间,分别满足4000v/m,100u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沟通,妥善做后续的信访解释工作。 | 处理情况: 加强与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整改情况: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国网益阳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施工建设。 2、督促国网益阳供电公司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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