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二十批)
截至2024年6月7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40件(其中益阳市7件,含重点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2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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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HN202405280042 | 益阳市沅江市和平村的良田上有一座大型垃圾焚烧站,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导致田地荒废,农民无法生产,且晚上机器噪音扰民。 | 益阳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和平村的良田上有一座大型垃圾焚烧站,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导致田地荒废,农民无法生产不属实。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0000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1)政国土字第254号),该项目用地面积4.8715公顷,包括农用地4.867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基本农田0公顷)和建设用地0.0045公顷,该项目并不是建在良田上。经核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前均经过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并未对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目前项目周边土地种植有油菜,养殖有鱼、小龙虾,田地未荒废,周边作物种植、水产养殖未受到发电站影响,土地承包人均正常生产。 2、晚上机器噪音扰民属实。 |
部分属实 | 污染物和噪声达标排放,为周边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 处理情况:2024年5月30日晚上,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公司进行了噪音监测,分别位于发电厂厂界附近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的4处检测点,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Leq)均低于55dB(A),位于发电厂东侧、南侧、北侧距离厂界300米以上的3处邻近居民点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Leq)均低于45dB(A)。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厂界附近居民点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整改情况: 1、要求发电站项目运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生产时间,尽可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属地政府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2 | X3HN202405280153 | 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双枫树村15组私人养猪场养殖规模上千头,占用耕地,异味扰民,且湖泊被污染成黑臭水体。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占用耕地、异味扰民属实。 2、双枫树村15组私人养猪场养殖规模上千头不属实。2024年5月31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养猪场目前存栏生猪460头。 3、周边湖泊被污染成黑臭水体问题存疑,需等待监测结果做进一步核实。2024年5月3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距离该养殖场东面、西面、南面均有鱼塘和农田灌溉水塘,水塘周边为农田,无湖泊(最近的团湖、黄金湖在4公里之外),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养殖场有外排管道和排放口,养殖场周边的鱼塘和农田灌溉水塘目测水质较浑浊,但未闻到恶臭气味。 |
部分属实 | 周边环境监测达标,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2023年5月和2023年8月,经养猪场业主皮某某本人申请,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同意,该养猪场改扩建部分和晒谷坪,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手续。 2、2023年10月16日,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对皮某某违规改扩建,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已缴纳到位。 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围墙外东北面、西北面、正南面池塘和养殖场内池塘进行了水质采样;对正北面居民楼下和正南面养殖场围墙边进行了恶臭气味采样。目前,水质和恶臭气味正在检测中。 整改情况: 1、资阳区将根据水质及恶臭气味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反馈沟通,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 |
未办结 | 无 |
3 | X3HN202405280029 | 浮邱山乡回龙湾村陈家垇组金桥石业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 1、自开采石料以来,方圆几百米内地下水井质量下降,随着开采的进一步深入,两年来山下地表泉水井达不到饮用标准;连接“心连石”山的山泉水目前也已经不能使用;附近山塘因缺少水资源已干枯。因水资源受到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 2、开采的石浆水流到附近的农田水渠流入本村主干水溪、农田,导致作物产量显著减少,水溪水质颜色浑浊,石浆水灌溉农田导致土壤板结,农田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3、石材厂在晚上进行开采生产,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自开采石料以来,方圆几百米内地下水井质量下降,随着开采的进一步深入,两年来山下地表泉水井达不到饮用标准,连接“心连石”山的山泉水目前也已经不能使用,附近山塘因缺少水资源已干枯,因水源受到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不属实。经调查走访,金桥石业取水量符合“取水许可”规定;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调查组对村民使用的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现场查看,水井水质清澈,暂未发现有异味和变浑浊的现象。周边大部分村民的饮用水为自建水井,水位正常。矿区周边现有山塘4口,经调查走访,该区域枯水季节山塘蓄水良好,未见枯竭现象。该公司按《桃江县沙田湾花岗岩矿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落实了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矿区周围植被茂盛,水溪山沟畅通,水土流失问题可控。 2、开采的石浆水流到附近的农田水渠流入本村主干水溪、农田,导致作物产量显著减少,水溪水质颜色浑浊,石浆水灌溉农田导致土壤板结,农田生产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该企业花岗岩采用切割工艺进行开采,切割开采的石浆水利用矿区沉淀池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循环用于破碎场清洗用水和采石场切割用水,不存在外排现象。但厂区运输道路清洗时产生的泥浆水收集不完全,部分泥浆水流入附近的水渠或农田,导致水渠或农田中的水出现浑浊现象。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和桃江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土壤板结问题、水渠水质问题,已在调查过程中进行检测。 3、石材厂晚上进行开采生产,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属实。 |
部分属实 | 问题整治到位,杜绝污染发生,做到群众满意。 | 处理情况: 1、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集土壤样品2个,包括受污染耕地样品1个,附近对照样品1个,样品正在送检中,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下一步的处理。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周边水渠进行了采样送检,对工业噪声进行了多方位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下一步的处理。 整改情况: 1、加大对桃江县金桥石业有限公司矿区生产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全力减少因矿山开采而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加大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采取降噪、抑尘、环保工艺,严格落实排污、排水监管,避免出现其他环境污染的问题。 3、桃江县浮邱山乡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对“厂区运输道路清洗时泥浆水收集不完全,泥浆水流入附近的水渠或农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确保在6月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
未办结 | 无 |
4 | D3HN202405280041 | 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杨泗桥社区、跑马岭附近的小湖(湖南省水产研究所旧址),以前因周边氮肥厂等工厂排污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该氮肥厂关停后水污染未治理,小湖水体仍然黑臭。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氮肥厂已于2014年关停拆除,但关停后直至2021年才开始进行治理,2023年已基本完成该水体沿湖控源截污工作,水质情况虽有好转,但仍未达到预期。2023年,住建部委托中国市政华北院、中规院等有关专家对该水体进行了现场取样核验,未发现水体黑臭问题。202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益阳市住建局及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到现场查验,初步排除了水体黑臭问题。2024年5月30日,对该水体进行了现场取样自检,监测数据显示该水体水质低于黑臭水体标准,但水质仅达到地表水Ⅴ类,需进一步治理。根据沅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底泥检测数据显示,该水体底泥污染是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因而需要对水域底泥进行治理。 |
部分属实 | 对该水体开展底泥内源治理,改善水质。 | 处理情况: 按照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下琼湖老城区治理已列入内湖控源截污子项工程。下阶段将对该水体开展底泥内源治理,计划2024年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情况: 1、沅江市将切实围绕群众举报问题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全面加快全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尽快启动该水体的底泥治理。 2、2024年6月30日前,充分论证原底泥洗脱技术与湖底清淤的方案优劣,确定底泥治理方案;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24年8月1日-10月31日,完成底泥治理。 3、举一反三,同步完成内湖连通子项建设,保持水体流动性,并进一步排查沿湖截污情况,查漏补缺,确保长治久清。 |
未办结 | 无 |
5 | D3HN202405280105 | 益阳市沅江市南洞庭湖湿地保护区近万亩杨树,省级通知要求2024年11月逐步退出,后市级改为8月退出,5月13日沅江市通知要一周之内砍掉,且要求5月31日前砍完,涉嫌“一刀切”。 | 益阳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来,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积极开展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清退工作。按照《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报送新增欧美黑杨年度清理任务的通知》(湘林保函〔2019〕6号)要求,新划入“2018版”保护区18.76万亩杨树按照树龄到八年立即清理的原则,至2024年底全部清理完成,且需完成杨树清退问题整改销号。截止2024年5月28日,共清退保护区杨树24.48万亩,还剩0.48万亩正在清退中。 今年组织业主提前清退杨树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是杨树清退剩余任务重,时间紧,且清退后还要全面开展“回头看”核查,确保保护区内杨树无遗漏;二是要花大量时间收集整理验收销号资料、清退小班落图斑,省、市各级要组织现场销号验收;三是6月份洞庭湖区将进入汛期,涨水会导致湖洲水位上升,杨树砍伐无法进行,达到警戒水位后运输更不安全;四是杨树清退后还需要开展迹地生态修复,如清除萌芽条、平沟还水等。为了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省、益阳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市积极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引导、鼓励、督促业主提前清退,但从未强制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 |
部分属实 | 按时完成清退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 处理情况: 沅江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有极个别业主受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在5月31日不能全部完成砍伐的,我市将按照整改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杨树清退业主思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化解处理,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与沟通,取得理解支持。 2、举一反三,加大服务力度,拓宽信息渠道,为业主提供杨树清退所需民工和机械设备信息来源,积极稳妥推进杨树清退工作。 |
已办结 | 无 |
6 | X3HN202405280030 | 益阳市赫山区欣达天马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将电杆生产车间产生大量水泥余浆倾倒在厂区内水塘里,致鱼虾死亡。该公司未做任何防渗防漏措施,用水泥余浆、垃圾填满水塘(面积约4000平方米),严重污染附近地下水(地下水已被赫山环保执法队检测确认污染)。 2、在水塘上搭建露天物资堆放场,堆放旧变压器的废油漏到地上,严重污染附近地下水。请求政府请专业人士对污染场地进行评估,确认污染面积,对电感车间沉淀池、养护池、堆场下地下水取样化验。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将电线杆生产车间产生大量水泥余浆倾倒在厂区内水塘里,致鱼虾死亡,该公司未做任何防渗防漏措施,用水泥余浆、垃圾填满水塘,在水塘上搭建露天物质堆放场不属实。经查,水塘位于原变压器厂内。2012年,该厂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自行对水塘进行了回填。2016年3月,欣达天马公司吸收合并了原电杆厂与原变压器厂。因此欣达天马公司在接收该地块前,该水塘已不复存在。经现场察看,该公司现已无水塘。 2、严重污染附近地下水(地下水已被赫山环保执法队检测确认污染)部分属实。经查,2021年11月2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对物质堆场进行打井采样检测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PH值(12.2)超过标准限值,其他重金属及常规因子均在筛选值范围内。发现PH值超标后,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要求企业对原填埋区进行了清理,并于2022年4月27日再次对该区域内的两个土壤点位进行了检测,数据显示PH值分别为5.62和7.71。 3、堆放旧变压器的废油漏到地上,严重污染附近地下水不属实。2024年5月3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龙岭工业园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未见地表有明显油污,查阅该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变压器在拆除时已将油水放干并委托三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了处置。 |
部分属实 |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3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龙岭工业园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沉淀池未及时清理,要求企业立行立改,立即清理。 2、应信访人要求,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企业场地进行专业检测,彻底摸清欣达天马公司地块的受污染情况,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 1、益阳市赫山区欣达天马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对沉淀池进行了清理。 2、待场地调查完成后,再将场地调查报告结果与办理情况一同反馈,预计需要2个月时间完成。 |
未办结 | 无 |
7 | X3HN202405280017 | 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是一个老农药厂,主要经营制造本企业自产的二氯吡啶酸、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乳油等。该企业离村集镇很近,产生的农药味毒气扰民;该厂经常夜间生产违禁产品,并经常性夜间排污。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该企业离村集镇很近,集镇的居民长期忍受飘过来的农药臭味毒气属实。 2、经常性夜间排污部分属实。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实行三班倒工作制,24小时连续生产不间断,该企业已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期间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自行监测、在线监控数据表明该企业废水和废气均经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该厂经常夜间生产违禁产品不属实。赤蜂农化公司持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农药生许(湘)0020,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4日),生产范围:二氧吡啶酸、乙酰甲胺磷;可溶粉剂、乳油。但是目前仅有乙酰甲胺磷及其中间体精胺等产品的生产线投入使用,无其他产品的生产线,不存在生产违禁产品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根据检测报告,企业无组织废气(厂界上下风向)中的氨(氨气)、挥发性有机物、臭气、硫化氢等指标,以及有组织废气(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硫酸雾、氨、氯气、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均达标排放。 2、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在停产检修期间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恢复生产前,必须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复产后,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整改情况: 1、当地政府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专人负责环保管理,落实好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加强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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