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24-06-10 15:36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截至2024610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6件(其中益阳市3件,重点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4年6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N202405310070 三堂街镇湖莲坪中学旁边200米有家养殖场,养殖粪污废水横流,污水最终流入资江,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学生和居民正常生活。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桃江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三堂街镇人民政府、益阳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等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查勘,该养殖场为桃江县胡琼兴盛生态养殖场,养殖场用地手续齐全,距离湖莲坪中学直线距离约200米,位于三堂街镇湖莲坪村文井湾组,养殖场占地面积317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607平方米,2栋猪舍设计存栏1850头,目前实际存栏1720头。
2、经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该养猪场无污水直排周边水塘和河流的现象,养猪场污水均通过养殖户自建管道用于周边农户菜园、果园及农田施肥,现场查看也未发现该养猪场存在明显的污水直排、偷排等现象和痕迹。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养殖场东北侧鱼塘水样符合《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西侧农灌渠下游600m水样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3、经现场检查,养殖场稳定塘污水未及时清理,周边约50米范围内存在少许恶臭,且养殖场沉淀池及周边鱼塘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报告编号:JK2405203):养殖场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18mg/m3,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湖莲坪中学、东北侧居民敏感点、西北侧居民敏感点臭气浓度小于检出限。
部分属实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1、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堂街镇人民政府指导该养猪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对栏舍及周边区域进行不定期除臭作业,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要求养殖场清理稳定塘,在渔塘建设安全防护栏并设立警示标志,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整改情况:
1、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堂街镇人民政府将继续跟进督促养殖场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2、桃江县三堂街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办、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养殖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
3、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未办结
2 X3HN202405310039 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兴泉村郭公港组“芙蓉云”专用架空高压线跨举报人原有住宅屋顶,未见环评资料,只是相关部门答复该线路暂未使用。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6月1日,赫山区工信局、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5月,益阳芙蓉云计算中心专用变电站—沧水铺220kV线路工程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5月15日,在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并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辐射处审批。现场查看,“芙蓉云”专用架空高压线220KV线路经过兴泉村郭公港组当事人住宅屋顶,目前该线路一直未投入运行。
部分属实 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 处理情况:
要求企业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整改情况:
1、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2、赫山区工信局做好信访群众解释工作,加强沟通对接。
已办结
3 X3HN202405310005 1、安化县现代医院少批多建,少批多占,省政府只批准2公倾土地,实际占用启安村土地120亩,破坏生态林地近30亩,违规征地私下买地共120亩。
2、环评手续中的排污口与梅城镇自来水取水口距离不足8米,环评手续上写的远离排污口与取水口距离造假。
3、安化现代医院医疗废水未进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机器设施从未使用,直接偷偷排入雨污自流井。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安化县现代医院少批多建,少批多占属实。
2、省政府只批准2公顷土地,实际占用启安村土地120亩,破坏生态林地近30亩,违规征地私下买地共120亩不属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安化现代医院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面积1.9958公顷,项目一期验收用地面积超占用地红线180.71平方米,已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6000元及相关税费3483元,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3﹞安化县不动产权地500152号),批准宗地面积20138平方米(30.2亩)。安化现代医院建设项目于2017年4月18日取得《湖南省林业厅准予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2017〕688号),占用林地0.8625公顷。将安化现代医院占用的林地范围和林地资源数据库进行对比,确认该建设项目占用的林地未超审核同意书准予的面积,且未占用周边生态公益林林地。
3、环评手续中的排污口与梅城镇自来水取水口距离不足8米,环评手续上写的远离排污口与取水口距离造假不属实。《关于〈安化现代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审(表)〔2016〕029号)中明确,医院污水总排口必须设在梅城镇饮用水源取水口下游500米以上。目前,该医院污水实际排放途径为: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提升泵将预处理后的污水泵送至医院外市政污水管网,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洢水,符合环评要求。
4、安化现代医院医疗废水未进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机器设施从未使用,直接偷偷排入雨污自流井不属实。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提升泵将预处理后的污水泵送至医院外市政污水管网,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洢水;另外未发现该医院设置有单独排污口。
部分属实 完善报建、用地手续,消除建筑物、土地违法状态。 处理情况:
1、该项目食堂、污水处理房、锅炉房、低压氧气房四栋附属设施涉嫌少批多建的问题,已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医院完善报建手续,消除建筑物违法状态。
2、该项目第二期建设内容非法占地的问题,由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和梅城镇人民政府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医院补征用地,完善用地手续,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问题,督促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完善手续,整改到位。
2、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强化政策宣传,对周边群众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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