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二十五批)
截至2024年6月13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9件(其中益阳市6件,含重点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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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6020119 | 村上风力发电站叶片转动产生巨大噪声,离居民区大约三百米,影响居民生活。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有效降低噪声污染,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现场检查,没有明显的风噪,但发现该单位风机塔筒冷却轴流风扇运行振动导致的机械噪音较大。经对沅江市黄栗塘村距离该单位最近的几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该敏感点位未听见明显噪音,但据当地群众的反映,当盛行季风时因南北风向风速过大,产生的风噪就越大。 2、要求该单位立行立改,对风机塔筒冷却轴流风扇进行定时检修维护处理,降低噪音分贝。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噪音检测,因天气、风速等原因达不到噪音检测的要求,无法进行噪音检测。 3、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风噪达到环评要求,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整改情况: 1、督促该单位立行立改,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降低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生活生产影响。 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适时对该单位开展噪音检测,如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其立案查处。 3、加强与投诉举报群众的反馈沟通,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争取息诉、息访。 |
已办结 | 无 |
2 | D3HN202406020092 | 益阳市资阳区实验小学附近、资阳河河堤对岸原为益阳市火力发电厂专线煤炭码头(益阳市赫山区第二人民医院附近),从22年至今,每年的4-8月凌晨至少停靠4-5次运砂石的船舶,噪音扰民。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加强巡航管理。 | 处理情况: 1、经调查,火力发电厂专线煤炭码头已取缔。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自2024年5月开始,偶尔夜间有2-3艘运砂船舶停靠此处,产生一定噪声。此地被划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此地不能停靠船舶。 2、经调取监控和船载AIS轨迹查实,5月31日夜间有一艘岳阳籍湘岳阳货2278运砂船停靠,短暂停留后驶离此地。 3、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九条规定,以电话的方式对该船舶所有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其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整改情况: 1、督促属地街道加强对已取缔码头的日常监督管理。 2、督促赫山区交通运输局积极与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加强对船舶停靠的日常巡查管理,确保船舶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如发现船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停靠,立即采取措施予以驱离,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受污染,减少噪声源。 |
已办结 | 无 |
3 | D3HN202406020078 | 欧江岔镇益阳市综合职业中专去年年底修建了一个运动场看台,每天从看台内向学校方向播放,早上五六点放起床音乐,该看台离附近的柏薮村很近,噪声非常扰民。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6月4日,赫山区教育局、欧江岔镇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益阳市综合职业中专根据学校运动场规范要求,为方便学校举办相关活动,于2023年底修建了运动场看台,运动场看台内未设置任何音响设备。学校根据正常教育教学需要,在教学楼设置室外广播,在学生起床时段(早上6:00)播放音乐5分钟,早操时段(早上6:20)播放音乐20分钟。学校播放音乐时,为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音量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经走访周边居民,周边居民对相关时段播放广播表示理解。 |
部分属实 | 有效降低噪声污染,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处理情况: 要求益阳市综合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兼顾教学和周边居民生活双重需求,最大限度控制广播音量大小及播放时间。 整改情况: 1、赫山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在兼顾教学及顾及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广播时间,控制广播音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属地政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周边群众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 | D3HN202406020034 | 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海洋城游乐场,未得到省级行政许可,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狮子、狗熊、猕猴等)开展动物表演。粪便臭味严重,有噪音污染。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经营商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 处理情况: 1、经调查,湖南欧尔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济宁市星光杂技马戏团有限公司签订益阳市海洋城“万海星光集市”马戏表演合同,表演为期10天,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举办一场,表演活动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洲狮、黑熊、猕猴各1头(只),表演时有一定噪声和动物粪便排放未及时处理等情况。 2、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取得湖南省林业局的行政许可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狮子、狗熊、猕猴)演出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赫山区林业局依法对该公司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益赫林责通字〔2024〕第002号)。 3、辖区城管部门针对“噪音污染、动物粪便排放未能及时处理”问题对该公司开具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拆除音箱、低音炮等扰民设备。 整改情况: 1、当即停止该公司组织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表演,6月4日已将狮子、狗熊、猕猴等三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转运离开。 2、该公司现场被污染地面已全面清洗,相关音箱、重低音炮等设备已全部拆除。 3、督促赫山区林业局、区城管局加强巡查与监管执法,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 | X3HN202406020014 | 琼湖渔民村和市苗圃坊存在环境问题如下: 1、以“开河”为名行盗采砂石之实,让安徽的6条千吨级挖砂船在万子湖黑泥洲采砂,10多条800吨级左右机船将砂运到汨罗屈原农场,外河的8000吨级船上,转运销往江阴等地区,几年来估计盗采砂子100万吨以上。 2、在沅江赤山岛与洞庭农场交界的几千亩湿地上,纵横挖沟沥水,种植苏柳杨树,设旅游景点。 3、开发石矾湖,运土填湖约60亩。 4、在万子湖龙屋咀湿地建房种树偷鱼。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以“开河”为名行盗采砂石之实,让安徽的6条千吨级挖砂船在万子湖黑泥洲采砂,10多条800吨级左右机船将砂运到汨罗屈原农场,外河的8000吨级船上,转运销往江阴等地区,几年来估计盗采砂子100万吨以上不属实。经沅江市水利局调查核实,实际为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简称试点工程),位于沅江市泗湖山镇石子梗村外河黑泥洲,试点工程的运营单位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分公司。试点工程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湖南省、益阳市支持同意,由省内10余家科研设计单位联合攻关、综合比选,科学确定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历时15个月,全面完成13项前期审批手续,各项手续齐全。 2、在沅江赤山岛与洞庭农场交界的几千亩湿地上,纵横挖沟沥水,种植苏柳杨树,设旅游景点部分属实。经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和沅江市林业局调查,沅江市赤山岛及周边没有洞庭农场这一地名,赤山岛周边的保护区内目平湖区域的湿地上存在挖沟沥水、种植苏柳杨树的现象。挖沟沥水种树存在多方面的历史原因,大部分为经批准实施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已针对存在问题,部分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开展修复,按规定需要清理的违规种植的树木已全部完成清理。经全面排查,赤山岛及周边湿地没有设置旅游景点,也未发现有旅游景点。 3、开发石矾湖,运土填湖约60亩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未发现运土填湖情况。在石矶湖片区原苗圃场区域有部分填土情况,面积约60亩。经沅江市水利局河道湖泊管理站确认,该地块不属河湖管理范围。此项目为沅江市禁捕退捕渔民搬迁安置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用地文号为:沅自然划〔2022〕01号。 4、在万子湖龙屋咀湿地建房种树偷鱼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区域原有几处2017年以前栽植的杨树林,均为2018年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调规时新划入的面积,已按照湖南省洞庭湖杨树清退计划全部清退。2022年12月,湖南省林业局作出《关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湘林规函〔2022〕149号),该项目位列其中。该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栽植有湿地原生树种鸡婆柳、旱柳等,作为候鸟栖息林和洲滩岸线防护林,建设有1个鸟类监测点,无违规建房种树行为。2024年6月3日,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万子湖工作站执法人员和护渔员对龙尾湿地及附近水域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非法捕捞现象。 |
部分属实 | 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守护好一江碧水。 | 处理情况: 加强湿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强化保护修复,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 1、依法依规开展湿地修复,杜绝违规种植树木行为。 2、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生态行为。 |
已办结 | 无 |
6 | X3HN202406020002 | 安化县城南区中砥米粉厂(原德源米粉厂)噪音扰民、废水废气排放污染环境,具体如下: 1、米粉厂生产锅炉污染严重,噪音大,生产时所烧柴火是木料碎条,产生的烟乌黑一片,灰尘伴随臭味遍地。 2、生产污水排放到南区自来水厂的水源地,导致南区人民的生活用水无法得到保障。 3、污水处理排放设备24小时运转声音巨大,且污水臭气熏天。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米粉厂生产锅炉污染严重,噪音大,生产时所烧柴火是木料碎条,产生的烟乌黑一片,灰尘伴随臭味遍地部分属实。现场核查,该公司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0米烟囱高空排放,现场无黑烟一片,灰尘和臭味现象,木材在锅炉点火时作为引火之用。生产过程中厂区内锅炉房引风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存在一定的噪音。 2、生产污水排放到南区自来水厂的水源地,导致南区人民的生活用水无法得到保障不属实。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人工湿地(氧化塘)后,再通过4000米左右的专用管道排入玉溪,没有排放到南区自来水厂水源地。 3、污水处理排放设备24小时运转声音巨大,且污水臭气熏天部分属实。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为24小时运转,存在一定的噪音,但现场无巨大噪声和臭气熏天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执法人员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该厂进一步强化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特别是要增加锅炉房引风机的维修保养频次,对污水处理设备间进行全封闭,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大污水管网巡查频次,如出现管网破裂及时修复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整改情况: 1、督促该厂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立即开展污水处理设备间全封闭整改工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督促该厂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就污染排放情况开展第三方委托监测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整改措施。 3、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巡查监管,并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督促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加大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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