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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主持召开2024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19 10:37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肖帅、刘稀尉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4月18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丰主持召开2024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国办发〔2024〕7号、省政府通报第17期及无扰督查相关文件精神,审议《赫山区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关于明确我区农业用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部署立项争资、电子政务、生态环保、衡龙消防救援站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有效衔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八大行动”,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契机,贯彻落实区委“135”工作思路,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要全面推行无扰督查,严格督查内容,规范督查程序,改进督查方式,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 

  会议原则同意《赫山区实施“八大方案”总体方案(送审稿)》,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抓住年度经济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压实工作专班责任,确保问题处置到位;要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做到“督查保时效、宣传显亮点”。

  会议原则同意《赫山区2024年度立项争资考核评价方法》,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考核评价,争取完成全年立项争资目标。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明确赫山区农业用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要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宣传指引,营造浓厚氛围,树立好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观念,确保农业用水价格调整顺利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调要高度重视办法的执行,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

  会议强调,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多方统筹经费,强化工作保障,加快解决生态环保问题。

  会议强调,要凝聚共识,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项目保障,建好用好新材料产业园专业消防救援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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