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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主持召开2024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13 14:4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肖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6月1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丰主持召开2024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贯彻“湖南省第10号总河长令”《节约用水条例》文件精神,审议《2024年赫山区推进东接东融发展战略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送审稿)》,安排部署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学校肺结核筛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会议强调,“10号总河长令”是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河湖长制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传达学习要到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二是贯彻落实要到位,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监督检查要到位,相关单位要强化问题整改,做好督导检查,推动工作整改。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加强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实施,抓好监督管理,稳步提升全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居民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城镇危旧房安全、直管公房安全、建筑工地安全六个方面,从严从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原则,对相关领域进行全面摸排“回头看”,确保全面排查到位、全面整治清零、全面交办督办;要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审批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全力减存量、防增量,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强调,学校肺结核筛查工作是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协调配合、有力有序开展学校肺结核筛查工作,确保筛查到位、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赫山区重点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送审稿)》《赫山区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施办法(送审稿)》《赫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送审稿)》《赫山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暂行办法(送审稿)》《赫山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配备,备齐人员力量,严实督察考核,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2024年赫山区推进东接东融发展战略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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