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赫山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和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5/2020-1210938
文号:益赫政办发〔2020〕16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20-01010
签署日期:2020-07-10
发文日期:2020-07-10
信息时效期:2025-07-09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赫山区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根据《益阳市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益组联〔2020〕3号)和《关于优化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知》(益行审服〔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窗口整合,加快服务事项下沉
根据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将18项政务服务事项以服务前移方式下放至村(社区)预受理,同时明确21项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乡镇(街道、园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要推行综合服务窗口+专业窗口的受理模式,综合服务窗口同时统筹设立“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窗口。直接面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非涉密事项,要全部进驻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二、完善审批流程,不断提升审批质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要求,进一步优化再造事项审批服务流程。乡镇(街道、园区)要启用“审批专用章”,乡镇(街道、园区)在办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时,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审批专用章”(“审批专用章”与乡镇<街道、园区>行政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加强对村(社区)预受理人员业务指导,确保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
附件:1.赫山区下放村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权限目录
2.赫山区村(社区)直接办理事项目录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