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5/2023-1757962 文号:益赫政办发〔2023〕6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23-01003 签署日期:2023-04-14 发文日期:2023-04-14 信息时效期:2023-12-31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赫山区 浏览量:

HSDR202301003

 

 

 

 

 

 

 

 

益赫政20236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赫山区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14


赫山区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促消费活动和消费补贴力度

开展“味道赫山”“惠购赫山”“周游赫山”“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餐饮美食评比等特色促消费活动,办好“味道赫山”美食周,参加第八届食餐会。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经营主体承办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期期有亮点”促消费活动,区级统筹相关资金按其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区商务局牵头)

二、鼓励支持购车消费

落实省新能源车置换补贴政策,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在区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给予5000元资金补贴。(区商务局牵头)

三、大力支持商贸企业发展

区级统筹相关资金,对国际品牌、本土创新品牌在区域内设立益阳首家实体门店或旗舰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给予1万元落户奖励。对年度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增长12%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按现行财税体制,从地方税收收入留存中给予其税收增长部分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当年新增社零入库限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的商贸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带,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区商务局牵头)

四、打造文旅消费新业态

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地标和商旅文融合打卡地,鼓励夜间延时经营,优化管理服务举措,重点打造万海商圈、桥南跳蚤市场等2家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促进绿色消费、数字消费、健康消费,挖掘培育首店首发、预制菜、国潮等消费热点,大力发展体验式、参与式、沉浸式消费。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区商务局牵头)

五、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投资的奖励力度

设立重大产业项目年度投资奖,对省重点项目、省“五个100”项目、市十大产业项目、区十大产业项目中完成2023年度投资计划且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同时税收缴纳在赫山区,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其它计划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完成2023年度投资计划且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同时税收缴纳在赫山区,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区发改局牵头)

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在过渡时期,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可继续作为用地审批依据;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采取预支规模和附图承诺方式作为用地审批依据。大力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多渠道保障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在镇村规划编制时预留5%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镇边界外乡村旅游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切实提升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报批效率。加快新增耕地开发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优先确保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级统筹相关资金,对2023年区域外湘商上市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赫山、企业功能性总部迁入赫山并有税收贡献,且当年入库税收区级留部分超过500万元、400万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在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外资限额内,每到账100万美元折合,下同奖励5万元人民币;不足100万美元的,按同等比例计算奖励;每家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内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区商务局牵头)

八、支持外经外贸发展

支持引进外贸实体企业发展,对新引进的外贸实体企业当年进出口额突破500万美元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突破1000万美元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突破30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区商务局牵头)

九、支持先进制造发展

大力支持艾华集团、安兴电子、和天电子、口味王实业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省级品牌荣誉50项以上;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奖励扶持资金3000万元以上。(区工信局牵头)

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全力支持龙岭产业开发区打造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补助,打响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赫山区铝电解电容器产业集群品牌;持续推动家纺校服纺织产业集群和泥江口高端竹制品产业集群申报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区工信局牵头)

十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对种植双季稻的每亩补贴不低于70元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按大田面积每亩补贴不低于20元对秸秆粉碎还田的,每亩补贴10元2023年新恢复的耕地每亩补贴800元2023年恢复种粮的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每亩补贴300元;评定区级种粮标兵10名、先进种粮大户20名,分别按2万元/名、1万元/名的标准奖励,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05.14万亩以上。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对新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新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新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四级同创”,全力支持推荐新认定的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农业产业强镇、区级农业特色小镇申报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二、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从区本级年初预留的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加大上市培育扶持,具体标准以企业近三年实缴入库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75%为基数,按照企业当年入库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过基数的区级留存的等额部分进行扶持。对财源建设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园区),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给予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7万元、三等奖3万元奖励。对财源建设工作突出的区直部门,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给予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奖励(区财政局牵头)

十三、加大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

对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境外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首发上市融资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分阶段累计给予500万元现金奖励;首发上市融资额低于10亿元的,分阶段累计给予300万元现金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湖南省股权交易市场成长板、标准板挂牌企业,挂牌当年经审计后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增长等指标达到相应奖补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湖南省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区金融办牵头)

十四、加大金融和财税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配合建设益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做好赫山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工作,完善银行发放贷款产品、企业发布融资需求、政府审查等功能,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区金融办牵头)

十五、助力企业稳岗拓岗

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及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投入280万元就业资金用于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劳务协作大型专场招聘活动,优化企业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需求配置,精准匹配缺工企业劳务资源;搭建企业用工平台,成立不少于50个村级人力资源服务部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引才工程,突出需求导向,注重质量效益,为重点企业、关键领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区人社局牵头)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个人)获得同系列相关奖励(补贴)的不重复计奖。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着力推动政策落实兑现。本措施之外,国家、省和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应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