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取缔非法加油站(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3-888945
文号:益赫政通〔2013〕3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3-00003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3-03-25
信息时效期:2014-11-05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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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清理取缔非法加油站(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益赫政通〔2013〕3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非法加油站(点)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未经依法审批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
二、任何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证照、超批准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关闭取缔。
三、对全区工矿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无证照储油罐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仓储点全部依法取缔。
四、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建设或营业,督促其尽快办理行政许可和延期换证手续。
五、对非法流动加油车,坚决扣留其经营车辆和设备。
六、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013年4月18日前自行拆除经营设备,逾期未拆除的,一经查实,依法强制拆除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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