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3-888978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3〕33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3-01017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3-05-22 信息时效期:2018-05-21 所属机构: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法制办 浏览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农村加油(气)站

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

《赫山区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赫山区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区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益政办函〔2010〕53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加油(气)站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加油(气)站范围

本方案所称农村加油(气)站是指我区农村范围内(不含东部新区、银城大道沿线)所有按规划布点的加油(气)站。

二、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有偿使用原则。凡农村范围内的加油(气)站一律实行有偿使用。

(二)市场竞价原则。凡农村加油(气)站建设用地,以公开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不得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牵头组织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区城投公司要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并依据农村加油(气)站规划要求,积极做好农村加油(气)站建设用地收购、储备、供应,以及资源有偿使用与资金的归集工作。

(四)资源有偿使用新、老分开原则。对农村新建的加油(气)站(含正在营业,但未取得专用土地使用权的)一律收取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在营老站并已取得专用土地使用权的不收取资源有偿使用费。

(五)计划出让原则。分年度制定出让计划,提高资源有偿使用效益。

三、有偿出让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凡2013年1月1日后获得批准的新建加油(气)站,一律采用拍卖方式确定价格。

(二)凡201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加油(气)站政府批文,但未取得专用土地使用的,土地实行挂牌出让,按加油(气)站用地规模在挂牌成交价上加收每亩10万元的资源费;在2010年1月1日后,2013年1月1日前获得政府批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加油(气)站用地规模在挂牌成交价上加收每亩15万元的资源费。

(三)有政府批文,且已获得专用土地使用权,因规划调整需重建的,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同等面积不加收任何费用,超面积部分按前款规定收取费用。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区农村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与城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协助该项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城投公司、区住建局、赫山国土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城投公司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城投公司。

(二)由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城投公司三部门配合对农村范围内新规划的加油(气)站设定站名,有计划地组织出让工作。

(三)由区城投公司牵头,区住建局、赫山国土分局、区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分别对每一个加油(气)站的建设用地进行踏勘,因地制宜确定设站位置和用地面积,做到合理布局,科学利用土地。

(四)通过媒体发布招商信息,由赫山国土分局会同区城投公司分期分批组织公开拍卖。

(五)凡根据规划需新增农村加油(气)站一律由区城投公司负责相关手续的报批,区相关部门配合,手续完善后再公开拍卖。

五、工作步骤

(一)2013年5月下旬,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农村已有批文的加油(气)站有偿使用工作,进一步摸清已批待建和已批已建但未取得专用土地使用权的加油(气)站情况。

(二)6月份,召集已批待建和已批已建但未取得专用土地使用权的加油(气)站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督促各站按本方案规定取得专用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资源费。

(三)7月份,由区城投公司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赫山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农村今后加油(气)站新增发展规划进行修定。

六、报建程序及收益分配

(一)收费。各加油(气)站项目获得者在挂牌或拍卖成交7日内按规定到区财政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到区城投公司缴纳资源费。

(二)报建。项目获得者凭缴费凭证和区城投公司的书面通知,到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赫山国土分局、赫山质监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赫山消防大队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收益分配。土地出让金及资源费按相关规定,由区财政拨付区城投公司,用于我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