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益赫政发〔2013〕20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
现将《赫山区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
赫山区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河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由区人民政府“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新河流域各乡镇组织实施,确保在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达标。
(二)谁污染、谁治理。明确治污责任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投入。流域内企业负责各自的工业废水治理并达标排放。
(三)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强化老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全面治理新河流域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面源,全面实施两岸绿化、河道疏浚工程,整体推进新河流域水环境保护。
二、治理任务
按照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治污、活水”的基本思路,从2013年开始,全面启动新河流域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治理。启动新河龙光桥镇区段和游草塘段河道清淤、河岸护砌、涵闸整修生态护坡工程,完成泉交河的岳家桥段和泉交河的衡龙桥段河道疏挖、清障和涵闸、河堤修复工程及新河沿线保洁工程、绿化工程。
三、治理范围
主干范围为:益阳梓山湖溢洪道起,经龙光桥镇、兰溪镇、笔架山乡、泉交河镇、欧江岔镇、新河大闸至水矶口。支流范围为:侍郎河、泉交河等7条支流。
四、治理时间
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
五、治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理,使新河水质环境监测指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
(二)年度目标。2013年:一是全面关停整改新河流域17家污染企业,杜绝新的污染企业入驻;二是全面整治河道内拦网、杂草、漂浮物和河岸的生活垃圾、违章建筑,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三是摸清新河沿岸畜禽养殖情况,划定限养区和禁养区。推行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完成欧江岔镇、笔架山乡垃圾中转站建设;五是完成新河龙光桥镇区段3.3公里生态护坡、河道清淤;六是实现新河流域河道功能基本恢复,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水环境明显改善。
2014年:一是集中整治新河沿线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对养殖生猪100至500头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养殖生猪500头及以上的进行限期治理;二是完成泉交河的岳家桥段4.1公里河道清淤、河坝整修和泉交河的衡龙桥段5.1公里河道疏挖清障、河岸护砌、河坝整修,全面启动新河沿线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15年:一是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12月投入运行;二是完成新河游草塘段4.2公里河道清淤、堤防除险加固、涵闸改造、护坡护岸;三是对新河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使新河流域水质达Ⅲ类标准。
六、责任分解(见附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归口区“两河”治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沧水铺、笔架山、泉交河、欧江岔四个乡镇纳入“两河”治理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环境治理组、工程建设组。
(二)突出工作重点。新河的综合治理重点是治污,一要关停取缔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规范企业合理排放,逐步实现排放达标。二要截断龙岭工业园和箴言中学两大污染源。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水环境,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区“两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新河环境综合治理参照《益阳市志溪河兰溪河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凡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整治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新河流域治理出现大的、新的污染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附件:1. 新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表
2. 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计划表
3. 新河流域2013年取缔关闭、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附件1:
新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工业污染源治理 |
对新河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污染严重的及未经环评报批、没有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或整治。 |
具体完成时间 (见后表) |
赫山环保分局 |
新河沿线乡镇、区工信局、赫山公安分局、区政府法制办 |
关停或整治企业名单附后 |
2 |
水利工程 |
完成龙光桥镇区段生态护坡,河道清淤,总长3.3公里。完成游草塘段河道清淤、堤防除险加固、涵闸改造、护坡护岸,总长4.2公里。 |
2013年12月 |
新河沿线乡镇 |
区水利局 |
2013年启动 |
完成泉交河的岳家桥段河道清淤护砌、河坝整修,总长4.1公里和泉交河的衡龙桥段河道疏控清障、河岸护砌、涵闸、河堤整修,总长5.1公里。 |
2014年12月 |
区水利局 |
新河沿线乡镇 |
2013年启动 |
||
3 |
流域乡镇生活污染源治理 |
笔架山、欧江岔必须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对农村和集镇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清除河道河岸垃圾建立新河沿岸长效保洁机制 |
2014年12月 |
区委农村 工作部 |
笔架山、欧江岔 |
2013年启动 |
新建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2015年12月 |
龙岭工业园 |
住建局、电力局、 龙光桥镇 |
2013年启动 |
||
4 |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
划定并发布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的范围,退养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督促建设沼气池,采用生态养殖模式,组织实施农田化肥农药污染治理工程。 |
2014年12月 |
赫山环保分局 |
区畜牧水产局、区农村办、区农业局、禁、限、退养区范围内的相关乡镇 |
2013年启动 |
5 |
沿河两岸风光带工程 |
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在不影响防汛的前提下,对部分堤段建好两河沿岸风光带 |
2015年12月 |
区林业局 |
区水利局、沿河相关乡镇 |
2013年启动 |
附件2:
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新河龙光桥镇区段生态护坡工程 |
3.3公里河道清淤、生态护坡,杉木桥等五座人行桥机耕桥建设 |
2013年12月 |
区水利局 |
相关乡镇 |
|
清除新河河岸垃圾和水上漂浮物、栅栏等 |
2014年12月 |
区委农村工作部 |
相关乡镇 |
|
||
2 |
新河游草塘河段水利工程 |
4.2公里堤防除险加固、涵闸改造护坡 |
2015年12月 |
区水利局 |
相关乡镇 |
|
3 |
泉交河的岳家桥段水利工程 |
4.1公里河道清淤、河岸护砌 |
2014年12月 |
区水利局 |
相关乡镇 |
|
4 |
泉交河的衡龙桥段水利工程 |
5.1公里河道疏挖清障、河岸护砌、涵闸河堤整修 |
2014年12月 |
区水利局 |
相关乡镇 |
|
5 |
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日处理污水10万吨 |
2015年12月 |
龙岭工业园 |
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电力局、龙光桥镇 |
|
附件3:
1、新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2013年内取缔关闭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流域 |
整治措施 |
整治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何旭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2 |
刘文文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3 |
陈立平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4 |
陈浩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5 |
陈令文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6 |
陈放华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7 |
唐赛德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8 |
黄建兵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9 |
蔡力民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沧水铺镇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流域 |
整治措施 |
整治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0 |
陈年青皮革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泉交河 |
11 |
须江造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泉交河 |
12 |
益阳生物农药厂 |
左支渠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泉交河 |
13 |
黄武肠衣厂 |
左支渠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泉交河 |
14 |
龙泉啤酒厂 |
新河 |
取缔关闭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兰溪镇 |
15 |
金源稀土厂 |
新河 |
关停搬迁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笔架山乡 |
2、新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流域 |
整治措施 |
整治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益阳龙源纺织有限公司 |
新河 |
限期整改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泉交河镇 |
2 |
益阳大卫美术材料厂 |
新河 |
限期整改 |
2013.9.30 |
赫山环保分局 |
欧江岔镇 |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