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开展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开展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赫山区开展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赫山区开展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路、铁路沿线林地管理工作,根据全省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益政办函〔2012〕52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全区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旁可视范围内因乱采滥挖林地、乱砍滥伐林木或失火毁林,致使林地裸露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林地的行为;
(二)超过批准数量、期限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三)非法采伐、开垦、采石、开矿或失火毁林致使林地裸露的行为;
(四)依法使用林地或依法采伐林木,但未进行植被景观恢复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8月10日以前)。由区林业局组织专业队伍,在去年调查登记的基础上,重新对全区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旁可视范围内因乱采滥挖林地、乱砍滥伐林木或失火毁林等原因致使林地裸露的现象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分类登记造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8月)。根据区林业局摸底调查情况,凡在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的单位,必须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于8月11日至8月31日主动到区林业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依法查办阶段(2012年9月―10月)。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核实,对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的违法行为,组织集中执法,依法查办。对重大违法征占用林地或查处有阻力的案件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移交森林公安局打击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植被恢复阶段(2012年11月)。凡属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必须在今年11月按照林业部门的设计要求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对依法征占用林地但未恢复植被的,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林业部门的设计在今年11月进行植被恢复;对历史遗留问题由当地政府组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相关单位开展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总结表彰。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杨凯波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志鹏、区林业局局长杨拔群任副组长,区林业局工会主席秦春芳、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夏超群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超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我区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违法行为整治到位。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赫山区国(省)道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
摸底表
附件:
赫山区国(省)道公路、铁路两旁
乱采滥挖林地摸底表
序号 |
线路名称 |
地点 (含项目名称) |
占用林地面积 |
主要 责任人 |
形成 原因 |
是否办理征占用手续 |
未办手续的项目 具体处理 情况 |
是否 需 造林 复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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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林业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共印50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