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江南岸沿江风貌带管理的通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894775
文号:益赫政通〔2016〕7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6-00006
签署日期:
发文日期:2016-06-27
信息时效期:2021-06-26
所属机构:区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浏览量:
HSDR-2016-00006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资江南岸沿江风貌带管理的通告
益赫政通〔2016〕7号
为提高城市品位,打造美丽银城,营造和谐、良好的市民休闲健身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赫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强资江南岸风貌带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放牧牲畜、散放家禽。
二、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采掐花草、践踏草坪绿地。
三、禁止货运车辆进入风貌带管理区域内资江二桥至新华段进港公路,其他车辆进入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车辆碾压沿线花草树木。
四、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违章搭建棚亭、摆摊设点。
五、禁止在沿江风貌带管理区域倾倒垃圾和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区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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