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896179 文号:益赫政办发〔2016〕82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16-01011 签署日期:2016-10-31 发文日期:2016-10-31 信息时效期:2021-10-30 所属机构:区法制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浏览量:

  HSDR-2016-01011

   

   

   

   

   

   

  益赫政办发〔2016〕82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赫山区“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赫山区“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7号)的要求,为确保10年内如期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为纲要,巩固全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多部门密切协作,提高人民群众防病意识,造福疫区人民,营造健康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5个乡镇、街道,在2020年前全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己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4个乡镇、街道,在2020年前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具体任务见附件2)。

  (三)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除达标考核评估工作指标见附件3。

  三、防治策略

  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一)未达到传播阻断地区

  加强传染源控制和有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人畜同步查治、粪便无害化处理、有螺地带禁牧、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家畜圈养、安全饮水、健康教育等措施。及时开展血吸虫病传播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结合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在重点有螺环境实施药物灭螺。

  (二)达到传播阻断地区

  l.有钉螺分布地区。做好有螺地带禁牧,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和重点有螺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监测,定期开展血吸虫病传播风险评估。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处置本地和输入性疫情。实施综合治理,不断压缩钉螺面积,巩固防治成果。

  2.无钉螺分布地区。加强血吸虫病输入性疫情监测。在历史有螺区、可疑有螺环境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处置残存或输入性钉螺。采取环境改造、生态防控等综合措施,改变适宜钉螺孳生的环境。对来自血吸虫病流行区的人群、家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输入性传染源。

  四、工作职责

  (一)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

  1.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开展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强化病例个案调查和管理。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对接触疫水人员的查治率达到100%。

  2.疫点处置。发生血吸虫病疫情后,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明确有钉螺地带范围、预防性服药的人群及家畜范围,落实病人治疗、预防性化疗、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易感环境处理、健康教育等措施。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要同步开展疫点处置工作。

  3.钉螺调查与控制。对适宜钉螺孳生环境进行调查,掌握钉螺分布规律,确定有螺地带和易感地带,对易感地带及时采用药物喷洒、地膜覆盖等灭螺措施。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其他部门项目不能覆盖的有螺小环境实施环境改造灭螺工程项目。

  4.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实施农村环境卫生工程,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在流行村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

  5.疫情监测、预警。加强血吸虫病疫情报告与管理,网络信息覆盖到乡村卫生室,及时掌握外来人口流动情况,做好注湖港村监测点工作,定期监测、评估预警,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6.健康教育。指导并配合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血防知识。重点加强流行区中小学生、水上作业人员等人群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防治能力,做好乡村医生的培训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医生在血防工作中的作用,建好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

  8.参与血防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在区血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血防工程项目的论证、评价,参与血防工程立项、建设、验收全过程,对有螺环境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安排,实施集中连片治理。

  (二)农业部门的职责

  1.家畜传染源管理。推进农业耕作机械化,修建机耕道等配套设施,逐步淘汰耕牛或以机械代牛;在暂未淘汰耕牛的流行区推行家畜集中圈养;发展替代养殖业,减少易感动物饲养量,巩固淘汰耕牛成果;强化家畜查病及化疗。依法落实流行区家畜的检疫。

  2.农业灭螺工程。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现有钉螺分布的水田实施水改旱或水旱轮作。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沼泽地带(非基本农田)开挖池塘和标准化池塘改造,大力发展优质水产养殖业,实行蓄水灭螺。

  3.家畜疫情监测。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实行数据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

  4.加强能力建设。结合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融入省、市、区三级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体系,逐步对家畜血防机构实验室进行改造,更新必需设备。加强家畜血防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三)水利部门的职责

  1.河流(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对流行区有螺河段(湖泊),因地制宜采取硬化护坡、抬洲降滩、改造涵闸(增设拦螺阻螺设施)等措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控制钉螺沿水系扩散。

  2.灌区改造工程。对流行区灌区的有螺灌排渠道(沟),采取硬化护坡、改造涵闸(增设拦螺阻螺设施)等措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控制钉螺沿渠系扩散。

  3.农村饮水工程。结合农村供水等相关工程规划实施,优先安排流行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强化流行区农村安全饮水保障。

  4.水利行业血防项目。根据流行区水利单位所在地血吸虫病流行情况,采取改水、改厕和环境改造等措施,建立血防安全区(带),同时加强血防监测、健康教育以及水利血防科研能力建设,改善水利行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水利行业防治能力。

  (四)林业部门的职责

  1.抑螺防病林营造。建立以抑螺防病林为核心的林业血防生态安全体系。在重点流行区适宜造林的地带,继续营造抑螺防病林,采用抑螺植物材料、构建林农复合系统,设立隔离措施等,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抑林防病林覆盖率90%以上。

  2.抑螺成效提升改造。对在流行区配套营造的其他各类防护林,采取挖沟抬垄、沟渠清理、补植抑螺植物等措施,对己有林分抑螺成效进行提升改造。

  3.生态环境监测。在适宜钉螺孳生的区域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开展林业血吸虫病防治生态防控试点,探索改善生态环境、抑制钉螺孳生的模式。结合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保护区螺情监测,建设防钉螺扩散设施。

  (五)国土部门的职责

  1.土地整治工程。在流行区开展土地整治时,结合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沉螺池等抑螺灭螺设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2.迁村腾地工程。对一些疫情严重、村庄附近螺情复杂、钉螺难以消灭的地方,优先安排迁村腾地工程,选择安全地带建村。

  (六)其他部门的职责

  教育部门科学安排血吸虫病防治教学内容,做好中小学生预防血吸虫病的健康教育,防止发生血吸虫病感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在流行区开展公益性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疫区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承担血防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疫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血吸虫病防治计划,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依法推进各项防治工作。落实有螺地带禁牧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共享血吸虫病防治信息,认真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坚持“春查秋会”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述职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乡镇间联防联控。毗邻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血吸虫病流行特点,制订区域联防工作计划,开展联防联控。根据各区域间的实际情况,分类分片确定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结合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组织群众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改造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普及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经费保障

  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区、乡级人民政府合理安排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日常运转所需经费。争取省市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卫生、林业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的支持。对本地血防工程项目、防治机构的基本建设、人畜查治病及灭螺药品、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经费给予补助;区政府在编制或审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项目时,应当将有关血吸虫病防治的工程措施纳入项目统筹,优先安排至重点地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和争取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的支持。

  (三)技术保障

  学习消除血吸虫病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措施,及时掌握传染源控制、监测预警、快速诊断技术、预防和治疗药品、灭螺药品和技术等方面的新技术,选用适宜的防治技术和相关产品应用到本区的血防工作中,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

  逐步理顺血防管理体制,健全防治体系。加强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基层血吸虫病防治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开展专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与技术培训,建立完善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加强血吸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对专业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工作积极性。

  六、监督和考核

  (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将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并将血防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通报方案执行情况,并实行规划目标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三)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018年、2020年前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估,迎接省考核验收。

   

  附件:1.赫山区2016-2020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任务表

  2.赫山区2016-2020年血吸虫病消除达标任务表

  3.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除达标考核评估工作指标

       


附件1:

赫山区2016-2020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任务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个数

村    名

达标

年份

龙光桥街道

8

天成垸村、米香村、新月村、南阳村、进港村、五龙坝村、金丰村、龙光桥村

2017

岳家桥镇

4

黄板桥村、荷叶塘村、大泉村、岳家桥村

2018

衡龙桥镇

8

衡龙桥村、槐奇岭村、黄土坑村、桐子岭村、樟树咀村、高家桥村、河图村、八一村

2018

兰溪镇

17

白岸新村、新太烂村、千家洲村、港湾村、莲花塘村、双丰村、金石村、双港子村、枫林社区、苏家湖村、金鸡山村、黄湖村、鄢家垸村、罗湖村、三叉堤村、新月村、沙岭村

2019

泉交河镇

13

菱角岔村、烂泥湖村、新林村、新松树桥村、恩塘村、祥云村、新安山村、奎星村、宫保第村、兴泉村、胡林翼村、香三社区、泞湖桥村

2019


附件2:

赫山区2016-2020年血吸虫病消除达标任务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个数

村    名

达标年份

欧江岔镇

19

注湖港村、陈北塘村、流水口村、飞龙寺村、柏薮村、八甲岭村、欧江岔村、牌口村、闸坝湖村、白沙寺村、上湖村、金明村、东团村、长东湖村、高平村、虎形山村、汾湖洲村、侍郎桥村、罗湖社区

2018

赫山街道

3

茂林村、团洲村、大丰村

2019

笔架山乡

10

笔架山村、花门楼村、谭家桥村、上新桥村、中塘村、金龙潭村、凤凰桥村、新崇安村、张家塘村、凤凰湖村

2019

会龙山街道

6

红星社区、志溪河社区、李家洲社区、申家滩村、大和平村、永乐村

2020


附件3:

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消除达标考核评估工作指标

编号

工  作  指  标

达标率

1

人群血吸虫病筛查率

95%

2

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

95%

3

疫点处置率

100%

4

家畜圈养率

90%

5

有螺地带禁牧率

100%

6

有螺农田治理率

90%

7

有螺河道治理率

90%

8

抑螺防病林覆盖率

90%

9

药物灭螺覆盖率

95%

10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90%

11

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

95%

12

监测任务完成率

95%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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