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建设方案》的必要性
1、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2018〕156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契机,坚定不移走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之路,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强化科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以创新型区建设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制定本方案。
2、促进赫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尽管我区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但技术创新的能力特别是高新产业中核心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服务平台规模不大、功能不全、效率不高,科技投融资机制缺乏活力、科技金融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已不适应进一步加速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建设方案》的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科技部关于支持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2018〕156号),《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35号)等文件,制定本《建设方案》。
三、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建设方案》共七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基础
对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创新优势与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详细的描述。
2.建设的发展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主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广聚创新资源,完善创新体制,推动现代农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贡献“赫山力量”。
3.建设定位
按照创新型区建设要求,顺应新时代新要求,践行创新发展新理念,不断强化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科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将赫山打造成为创新发展样板区、创新创业引领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科技惠民标杆区,最终成为环洞庭湖地区创新发展排头兵。
4.建设任务
一是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二是实施创新要素聚集行动、三是实施创新创业推进行动、四是实施科技服务提升行动、五是实施科技惠民利民行动。
5.进度安排
2020年启动创建、2021年重点推进、2022年全面完成。
6.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创新型区建设;建立区域创新联动机制;逐步完善统计和评价体系,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绩效奖惩制度。
7.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的创新政策,出台制定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施513人才规划,引进高端人才,实行人才投入优先保障,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全面激发人才创新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