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9 09:24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征求相关区直单位意见后,起草本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本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

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益政办发〔2020〕7号)。

三、措施说明

1、凡未纳入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2、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注化建设。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为相关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发布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0109.1-2018)确定,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使用的统一名称。

2.区文旅广体局申报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对应的审批事项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行使层级为市级,我区无权承接,故未纳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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