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赫山区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有效保护。目前赫山区已制定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并先后公布了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为配合益阳市文旅广体局做好第八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的工作,今年赫山区启动第五批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已完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
赫山区文旅广体局于2021年3月2日下发《关于推荐申报赫山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赫文旅广体发〔2021〕2号),共收集申报文本14份,视频资料14份。2021年6月18日,该局组织符正新(原区文化馆馆长)、尹世平(原区文化馆馆长)、萧垠(市博物馆副馆长)3位非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收集的14个项目进行评审,符正新任评审小组组长,共评出12个项目可列入赫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1年6月21日,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列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至7月6日未收到任何意见。
2.制定依据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有效保护。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对金刚咒拳、戏曲脸谱制作等12个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进行公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整的档案,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传播,确保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保护、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