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赫山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特别是2017年区政府颁布实施《赫山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来,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统筹协调,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繁荣发展。根据“两规”终期评估结果,妇女发展规划达标率为98.30%,儿童发展规划达标率为95.92%,圆满通过了省市“两规”终期评估督导。
进入新时代,赫山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发展仍有差距。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并组织实施《赫山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赫山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区政府妇儿工委认真组织开展新“两规”编制工作。准确把握规划编制要求,内容方面突出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紧扣全国“两纲”和省、市“两规”提出的目标任务,注重妇女儿童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拓展公共服务对妇女儿童的有效覆盖,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调研、前期研究、确定思路、规划编制、规划论证”的程序进行起草修改,在充分掌握赫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找准妇女儿童关切和诉求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向35个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31条,采纳了6条,与中央和省、市要求不一致的未予采纳,听取了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多轮修改,本单位进行最后一轮合法性审查后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核、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形成审议稿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3、《关于印发〈益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三、文件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文件中《赫山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赫山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分别由四个部分组成,共计五万余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第一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妇女发展规划的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有八个章节,阐述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保障妇女权益,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儿童发展规划的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有七个章节,阐述了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增进儿童福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新“两规”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内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工作方法、能力建设和宣传氛围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规划》如期实现提供了保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第四部分是“监测评估”,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统计监测、能力提升、成果运用等5条要求,确保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