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2、《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1、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收益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2、涉及农村集体“三资”事项,应由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支出内容;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要求;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管理要求;
6、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7、涉及农村集体“三资”违规行为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