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面广,对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义务影响深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贯彻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益政发〔2020〕3号)
三、文件的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六章,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标准和范围。第三条规定:“本规则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是指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行政决策事项”。
(二)规定了决策的启动程序;第十条至十三条明确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的确立规则、应当提交的材料以及决策承办单位等。向区政府提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议的,应提交决策建议书、相关法律依据、调研报告等材料。进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决策事项,由区长指定决策承办或牵头承办单位。
(三)建立了贯穿行政决策全部过程的制度;1.公众参与制度;2.专家论证制度;3.风险评估制度;4.合法性审查制度;5.集体讨论制度;6.决策执行和调整制度;7.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