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益赫办〔2012〕22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各单位:
因人事异动和工作需要,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孙达良 区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贺 辉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组 长:王令波 区委副书记
周飞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王兆铭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恩念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人
民政府副区长、龙岭工业园党工委
书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胡佐颂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曹强国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贺灿华 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成 员:王国保 区人民法院院长
曾炎辉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伟平 赫山公安分局局长
向北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维民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姚四清 区纪委副书记
熊发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曾志忠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刘国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城管办主任
杨小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盛耀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顺章 区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陈 劲 区财政局局长
张健前 区工信局局长
刘成良 区住建局局长
陈小平 区司法局局长
任长青 区经济合作局局长
丁 净 区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纪委,对外全称为益阳市赫山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由周飞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四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丁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飞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李恩念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岭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杨柏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姚再庚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向北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维民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姚四清 区纪委副书记
郭黎明 区委办纪检员
曾志忠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谢建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
杨小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晓 区政府办工会主席、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 萍 区政协文史教体委主任
蔡跃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天华 区审计局局长
丁 净 区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纪委,由姚四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