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乡镇街道工业园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0-11 10:55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HSDR-2012-01029

益赫政办发〔2012〕51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乡镇街道工业园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赫山区乡镇街道工业园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赫山区乡镇街道工业园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和《湖南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湘公通〔201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工业园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以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力争到2015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龙岭工业园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逐级负责。区党政机关统筹指导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乡镇、街道和龙岭工业园党政机关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按照乡镇街道工业园、社区行政村、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三级网格划分,每级网格的行政首长、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级网格第一责任人。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宣传、管理与监督,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安监局、赫山工商分局、朝阳工商分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赫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赫山消防大队。

四、主要任务

(一)共同建设任务。各级网格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依法处理。要深化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保安队员要结合巡逻、守护等工作,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建设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三)社区、村民委员会建设任务。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社区、村要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防火排查。各街道、乡镇、龙岭工业园要确定一个社区、村作为本地区试点,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四)居民楼院、村组建设任务。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每周进行防火检查;要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社会单位、场所建设任务。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任务。应在履行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的同时,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赫山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赫山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实施步骤

2012年:赫山街道、桃花仑街道、金银山街道、会龙山街道、兰溪镇、沧水铺镇、龙岭工业园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选定桃花仑街道和沧水铺镇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单位,8月份之前召开现场会。

2013年:龙光桥镇、衡龙桥镇、新市渡镇、泉交河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4年:欧江岔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5年:牌口乡、八字哨镇、笔架山乡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六、任务分工

公安部门: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指导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开展相关工作;定期对乡镇街道工业园和社区村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将乡镇、街道、工业园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并定期开展训练。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和社区、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综治办要积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各乡镇、街道、工业园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乡镇、街道工商所要配合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

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安监站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派出所或消防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二)强化机制保障。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完善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对乡镇、街道、工业园和社区、村负责人以及巡防、保安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白人”。要加强信息反馈,由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跟踪推进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三)强化奖惩保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查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区委政法委、赫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赫山工商分局、朝阳工商分局、区安监局适时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主题词:公安  消防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共印30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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