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3-20 09: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HSDR-2013-01005

益赫政办发〔2013〕12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赫山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2013年赫山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发力之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区“全面发展、和谐共进”的战略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控制指标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省、市先进。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扎实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13年,确定为全区“安全隐患整治年”,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全区各部门、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内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动态台账,及时建档销号。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到位率达95%以上,不能立即整改的监测监控措施到位率达100%。

(二)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把“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强化各部门单位“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群众,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校车安全、消防、特种设备、城市工业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全面排查隐患,督促整治到位,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非法违法加油站、学生运送车辆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等专项行动,各相关牵头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摸清底子,制定方案,严格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实现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企业的申报率达100%。在冶金、建材、化工、机械和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员工体检,对职业危害场所开展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并建立好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推动企业安全责任保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的认同感和社会的认知度。通过提供服务、上门宣传,动员企业主动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确保重点行业参保率达100?以上。

(五)深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和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大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力度,力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1个、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达100%;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工矿商贸等八大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推进村(社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将安全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居民),年内表彰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5个。城区周边乡镇(街道)要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抓好典型企业创建推动其他企业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镇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监管水平。扎实开展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七)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关,坚持亮证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方式、顺序、期限,开展执法活动,在工作中实现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零曝光;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咨询,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安监执法人员作风评议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安监部门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依法治安、阳光治安,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两个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监管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更好地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组织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推行安全生产书面述职制度。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就安全生产情况向区安委会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专职安监人员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登记,以备检查、督查。各单位述职情况和安全监管日志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并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和区文明考核的依据。

(三)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区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点评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四)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审批关。发改、住建、工商、工信、商务、质监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入口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领导小组审批制度。

(五)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和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按照“全面覆盖,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及各部门要全面组织本辖区和本行业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原则,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可报请区安委办挂牌督办;对区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六)强化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七)严格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察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全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查小组责令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责任人,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登记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督查组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督查组对明察暗访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区文明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八)加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报送。区安监局、区农机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赫山供电局、赫山环保分局、赫山工商分局、朝阳工商分局、赫山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分局、赫山消防大队、赫山药监分局、赫山质监分局、交警三大队、市区海事分局每月将安全生产情况以电子档的形式报区安委办(QQ:74689005),其他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定期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收集近两个月的安全生产信息,各单位汇报情况作为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区安委办组织编发《赫山安全生产》,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安全生产形势。

(九)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事故隐患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安全技术研发、应用和改造等方面,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运用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及事故善后处理能力。

(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一类、二类、三类排位,一类单位原则评为先进单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能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奖和提拔。

(十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水平。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克服作风漂浮、管理松懈、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治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