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13-2016年发展党员 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11:05 信息来源: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赫山区2013-2016年发展党员

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党委、区“两新”组织工委:

    经区委同意,现将《赫山区2013-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2013年1月30日


赫山区2013-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加强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把关口、严肃纪律,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党内党外的民主监督参与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基本稳定一支数量较多、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区四年内申请入党人常数不少于3200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每年保持在1600名左右。

    2.切实保证党员队伍按照适度的规模和速度实现增长。正确处理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首位,防止数量片面过快增长。2013-2016年,全区每年按照上年党员总数2.5%左右的指数标准发展党员,全区每年新发展党员总数控制在750名左右,四年新发展党员3000名左右,到2016年,全区党员总数达到4.2万左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党委、区“两新”组织工委原则上按此比例和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地本单位发展党员指数标准。

    3.努力实现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的进一步优化。新发展党员中,力争达到35岁及以下的青年党员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发展总数的90%、生产工作一线的占发展总数的70%、女性占发展总数的38%、高知识群体占发展总数的3%左右,在共青团中“推优”发展党员的面达到95%以上。要加大在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等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新发展党员中,力争达到工人占发展总数的6%以上,农民占发展总数的50%左右;特别重视发展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入党,使高知识群体入党人数明显增长。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

    三、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教育引导,加强思想教育。指导各级基层党组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知识、党的历史,深入了解建党以来的光辉历程、丰功伟绩、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增强知党、爱党、兴党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二是严格推优,不断壮大队伍。各级组织部门要与共青团等组织协同配合,搞好“推优”工作,注重在拔尖人才、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每发展1名新党员要有2―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三是严格培养,努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等制度,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加强定期考察与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提高综合素质。

    2.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注重党员队伍的职业分布,保持党员队伍的合理结构。要加大在青年工人、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发展党员工作。企业要侧重于发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侧重于发展一线技术经营骨干,侧重于发展高学历、高职称、高技术骨干,侧重于发展劳动模范、生产能手和先进工作者,其中青年和女性要占一定比例,力求把优秀的人才留在党内。农村要注重把肯吃苦、善学习、争先进的青年农民培养成党员,力求带头、带领致富的主体是党员;医疗卫生、教学科研单位要积极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入党,做到科研骨干的主体是党员。

    3.努力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推进凝聚力工程和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契机,加强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着力解决在“两新”组织发展党员相对滞后、农村党员发展不平衡、个别村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新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严、材料不齐等问题。一是要花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要从制度上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把农村中的致富能手和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必要时组织整顿。每个乡镇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发展党员,每个村三年之内至少发展一名以上党员,每个村每年最多发展三名党员。二是要加强“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重覆盖,不断夯实发展党员的组织基础;大力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强外来人才的党员发展工作,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抓好培养、考察、公示、审查,坚持从严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社团、民办非企业、异地商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也要针对各自实际,依托主管单位或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了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含商会)要履行好发展、教育、管理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三是要认真探索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方法。依托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培养,依托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培育,把他们纳入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视野。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劳务工、农民工入党工作机制。农民工、劳务工是市场经济催生的新群体,发展优秀农民工、劳务工入党,对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工作满两年且符合党章规定基本条件的优秀劳务工、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要切实担负起发展、教育、管理的义务和职责。

    4.积极慎重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切实把其他社会阶层人员团结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切实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在社会各个领域发展党的力量、扩大党的影响。对于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要严格遵守党章和我市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把握发展对象的具体实际,规范审批制度,做到慎重稳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党委、区“两新”组织工委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年度计划。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自身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党建业务、经济常识、专业技术和行业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使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知识面、政治素质以及业务水平得到扩展和提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党委、区“两新”组织工委要根据本地、本系统党员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调控发展的重点、力度、措施,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各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上报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报告中,应充分反映总体目标的落实情况。

    2.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要以严格的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关系,防止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使整个工作做到严谨、规范,防止随意性。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规定,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五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坚持党员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发展,甚至伪造材料的,必须严肃查处,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需要和可能、重点和一般、培养和发展的关系,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3.调查研究,探索发展党员新机制。要准确把握党员队伍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持党的先进性等要素的关系,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方法和措施,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完善发展制度,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注重培育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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