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文化强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9-11 10:57 信息来源:区委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凝心聚力、支撑引领和创新驱动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幸福的新赫山,必须把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湘发〔2012〕3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益发〔2012〕1号)精神,现就建设文化强区作出如下决定:

  一、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赫山区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文化建设“六个一工程”取得重大成果,赫山在建设文化强市工作中走在全市的前列。基本建成完善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出一批优秀文化创作成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建立合理的政策扶持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文化事业发展保障有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力推进;文化产业总产值5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15亿元,力争占GDP比重达5%以上。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建设。发挥好现有文化场馆的作用,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结合区行政中心搬迁,建好名人文化公园和图书馆、文化馆等新城区必要的公共文化设施。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社会化。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个人冠名、设立奖励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三、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乐于参与的各种文化活动。发掘花鼓戏、皮影、杂技、山歌等民间艺术,培养一批有影响的“农民艺术团”“社区文艺队”,发展一批民间文艺骨干和乡镇文化中心户。深入推进“进镇入村种文化”活动。发挥公益性文化场所在组织活动、培训骨干、提供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发挥流动舞台车、电影放映队、图书流动网点、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等载体的作用,继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

  四、推进赫山文化产业园建设。与区行政中心同步规划建设赫山文化产业园,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传媒、出版印刷、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聚集一批相对规模较大的民营文化企业。

  五、培育适合赫山产业发展的文化市场。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做大做强花鼓戏和演艺市场。扶持民营花鼓戏表演团体,成立传统花鼓戏演艺协会;支持各类艺术培训学校,招商引资建设文化市场功能区。支持和配合湖南(益阳)工业美术创意设计园的建设,大力发展古玩市场和现代创意、传统工艺和配套服务产业。

  六、推出优秀文化产品。建立文艺作品创作基金和优秀作品论证、投入、评估、奖励机制。抓好“五个一工程奖”“湖南文艺奖”“三周文艺奖”等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发挥文联各协会作用,搭建文化活动平台,激活文化界活力。组织文化领军人物和名家名师,组织讲座、采风、展览等活动,创作佳品佳作。办好文艺性综合刊物。

  七、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加强胡林翼、“三周”、叶紫等名人和金家堤党支部等纪念场所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的利用和开发,做好区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装、推介、申报工作,建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

  八、落实政策扶持措施。优先安排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博物馆的建设用地,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若干税收政策。

  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区财政设立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落实区乡财政对文化场所免费开放的配套资金。

  十、建立奖励扶持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区委、区政府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殊荣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畅通编制内人员流动机制,在不突破系统内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文化事业单位之间逐步推行“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竞聘上岗。

  十二、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强文化系统作风建设,开展干部培训、交流,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队伍。根据需要公开向社会考录管理人才、艺术人才充实文化队伍。组建村(社区)文化专干和文化志愿者。积极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支持文化能人、文化传承人工作。大力宣传文化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基层队伍稳定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三、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加强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和安全播出工作,加强网吧和文化出版物市场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文化建设法制化进程,为促进赫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化部门负责、乡镇街道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把文化工作列入党政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建立考核督查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委、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文化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文化工作调研,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落实。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此件发至乡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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