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7 16:33 信息来源:区人大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3年5月30日赫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  丹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雅静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龚卫彬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美霞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万家福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肖永祥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国亮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益阳市赫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