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3年5月30日赫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 丹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雅静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龚卫彬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美霞同志为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万家福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肖永祥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国亮同志的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益阳市赫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