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0 10:04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HSDR-2013-00013

 

 

 

 

 

 

 

益赫政发〔2013〕14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四)普查特点。一是在地统计。除军队、武警外,其余各单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铁路、邮政、电信、石化、石油等垂直管理单位)原则上均不再单独组织普查,由各地普查机构进行普查(具体情况依照普查方案实施)。二是手段创新。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地图,普查员使用手持数据采集设备,对每个普查对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扫描并通过GPS定位,全部进入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五)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成立赫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兆铭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普查宣传;区发改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事项;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方面事项;赫山国土分局负责数字化地理信息方面事项;赫山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事项,并组织基层工商所、税务所参与普查;区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单位名录方面事项;区编委办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事项;区民政局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事项;赫山质监分局负责组织机构代码方面事项;区金融办负责金融系统单位名录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技术、人员。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配和充实精干业务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区直相关单位要明确业务人员,具体承办经济普查事项。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把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及时到位,确实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将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对普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普查对象都要依法按时、如实上报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任何单位不得将其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扎实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数据采集、审核、评估、验收制度,并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全面摸清法人单位和个体户底数,认真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采取机审、人核、抽查等多种方式核实源头数据,确保“应查尽查,应统尽统”,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信。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区直相关单位、普查对象,要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以及路牌、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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