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0 10:2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益赫政办发〔2013〕47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水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治理内容

(一)综合治理范围。赫山区所辖河流、湖泊(汊)、水库及沟(港)。

(二)综合治理重点。全面取缔矮围、围网、江河网箱养鱼等非法养殖;全面禁止“迷魂阵”、电力捕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规范内河(湖)拦网和围网、网箱养鱼。

(三)综合治理目标。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全面禁止非法捕捞作业,限期取缔区域内矮围、围网、江河网箱等非法养殖设施,全面规范内河(湖)拦网和围网养殖,使区域内河流、湖泊(汊)、沟(港)渔业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实施步骤

集中行动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1日―31日)。

1.成立机构。成立赫山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邓正安任组长,副区长杨凯波,副区长、赫山公安分局局长唐文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行动。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赫山记者站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集中行动进展情况。

3.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对非法捕捞、拦网、围网、江河网箱养殖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作为集中行动的重要依据。

4.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和步骤,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2014年3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是集中行动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安排专门办公场地,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集中行动积极有序开展。

1.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认真对照调查摸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捕捞渔民、矮围、围网、网箱养殖业主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对责任主体不明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区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主体并责令纠正。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管。

自查自纠分三个阶段:一是在9月1日之前全面禁止“迷魂阵”、电力捕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二是在10月31日前全面取缔矮围、围网、资江河网箱等非法养殖及设施;三是在2014年3月5日前全面规范内河(湖)拦网和网箱养殖

2.依法打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依法严厉查处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检验验收阶段(2014年3月5日―3月20日)。

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在2014年3月2日前,对照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到位,并向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3月15日前,对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开展集中行动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四)巩固完善阶段。

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渔业秩序维护长效机制,确保赫山区所辖区域水环境逐步好转,渔业资源逐步恢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集中行动进行综合指导和协调。领导下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宣传工作组:负责集中行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区内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全面提升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认真做好与各级媒体的工作衔接,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赫山记者站)

2.整治工作组:负责集中打击整治区内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区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赫山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

3.督查工作组:负责综合治理行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对集中行动中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实行定期例会、定期督查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处、部门协调等工作机制。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搞好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将集中行动整治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情况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考核。

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集中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定期考评各单位工作情况并予以通报。区监察局对在集中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严格问责。领导小组对组织工作不力、未实现治理目标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赫山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

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邓正安  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董凯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办主任

杨凯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唐文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赫山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陈维民  龙岭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彭志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  晓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杨小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劲  区财政局局长

徐智敢  区水利局局长

唐良辉  区安监局局长

罗铁钊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胡传玉  赫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学文  八字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立强  兰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瑜  龙光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汤光辉  牌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曾义华  欧江岔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三喜  笔架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哲杰  沧水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嘉喜  衡龙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建勋  岳家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建华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令其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彪  泥江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智敏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军  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  盾  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锡才  金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铁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畜牧水产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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