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09 16:03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HSDR-2014-00009

 

 


 

 

 

益赫政发〔2014〕14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赫山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

现将《赫山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5日        

赫山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88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10年不变量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7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水源区(鱼形山水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4.6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0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7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饮用水水源区(鱼形山水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5.2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2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7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水源区(鱼形山水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按照《益阳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确定的我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控制目标,控制我区用水总量。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取缔和关停高耗水、低产能、用水效率低的企业,控制和限制高耗水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并对现有的高耗水企业实施用水定额限制管理,减少用水总量。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水功能区的要求,接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建立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

(三)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并经区水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镇已建或规划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未经区水务局批准或未按批准进行取用水的,由区水务局责令停止取用水。实行用水计量,区水务局要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户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设施。供水企业要实行计量供水,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用水户的生产及生活用水基本情况,负责供用水统计,并上报区水务局。实行取水许可登记制度,建立取水许可信息库。实行水平衡测试制度。

(四)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建立全区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在地下水超采区,开展地下水取用评价工作。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五)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实行水资源调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调度日常工作,建立水资源调度工作会商机制。区水务局要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建立节约用水体制和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优先考虑节水要求。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格体系。

(二)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全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或审核时,应会同区水务局对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评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对节水设施一并验收。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区水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逐步淘汰落后、高耗水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快推进全区灌区渠道衬砌护坡改造等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强对高耗水工业企业的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技术,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对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密切配合,共同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加大对本辖区水功能区内入河湖排污口的巡查力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要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的工作日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要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

区水务局和赫山环保分局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进行同步监测,定期发布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状况信息,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逐步建设水功能区水量水质和入河湖排污口实时监控系统。

(二)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区水务局要按照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水功能区达标要求,制定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入河排污控制指标。

(三)严格审批设置入河湖排污口。明确区水务局为全区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湖排污口前置审批单位。入河湖排污口未按要求进行设置论证,或未经区水务局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入河湖排污口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前,须经区水务局组织验收。实行入河排污口登记制度。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不得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快实施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止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大力度整治农村河道,加快推进河湖连通整治工程,使河水变清、变绿。积极开展鱼形山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机制。成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区水务局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实施对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区发改局负责将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水资源论证列入取用水建设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区财政局负责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表彰奖励政策。赫山环保分局负责加大全区水污染治理力度和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按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排总量,对排污工业企业和单位实施排污控制管理。区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区农业局负责推进高效节水、节肥型农业发展,推广高效低毒农药使用,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区畜牧水产局改良畜牧水产养殖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污染。区卫生局负责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工作,突发水污染事件时负责污染疏散区域人员的专业救治和卫生疾病控制工作。赫山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林业局、区统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都要相应建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机制。(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安排,抓紧全区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对取用水、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湖泊水库控制断面的水质水量实时监控。建立全区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全区水资源管理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及时发布水资源的量和质等信息。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重点支持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问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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