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16:23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各有关乡、镇、街道及龙岭产业开发区: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改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达的《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区2024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计划管理。

  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项目。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95口山塘的清淤扩容增蓄,其中包括25口骨干山塘,270口一般山塘,项目地涉及全区10个乡镇3个街道1产业开发区;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9条渠道共衬砌4公里,项目地处柳林江灌区和十八拐水库灌区;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项目建设任务包括:56口山塘的清淤扩容增蓄,其中包括16口骨干山塘,40口一般山塘,项目涉及全区7个乡镇和1个街道。

  请各乡、镇、街道及龙岭产业开发区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计划。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工程严格按照“二卡三图”的要求管理,即每处工程均应填报申报卡、验收卡,附建设前、中、后照片。其中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按区水利局核准的渠道断面尺寸等相关要求实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 - 202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CB50288 - 2018)等规范要求。本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请各乡、镇、街道及龙岭产业开发区积极筹措资金,用 “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受益主体筹资筹劳,鼓励乡贤捐资捐款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本项目已列入2024年赫山区民生可感行动任务中,请各乡、镇、街道及龙岭产业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制定进度计划,确保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验收和考核的准备工作。

  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及龙岭产业开发区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项目验收采取“县级验收、市级抽验、省级核验”方式进行,项目完成后,区水利局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区级验收,市级按项目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验,抽验结果报水利厅备案,省级将按相关考核办法对项目进行考核。项目完成验收、落实管护主体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两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四、落实建后管护措施

  项目验收后,及时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理措施、筹措管护经费,逐步建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建设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1、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实施计划

  2、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实施计划

  3、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项目实施计划

    附件:附表1-3 关于下达2024年赫山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xlsx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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