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编制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
2022年2月
一、编制背景
2020年6月,为深入推进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报请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我局牵头启动了赫山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9月,基本完成初稿编制,我局征求了生态环境、城管、水利等行业部门意见。后续,在全区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后,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2021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根据最新要求,进行了再次修订调整,于2021年12月形成了送审稿。目前,规划送审稿已征求区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意见,基本定稿。
二、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分两期进行,近期规划为2021~2022年,中期规划为2022~2025年。明确了总体思路,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一是制定了发展目标。近期目标:到2022年,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制造体系,力争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包括重点行业4家,其他行业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审核率力求达到30%以上。中远期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人、社会、自然和谐统一的循环型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率、循环利用率、废弃物额最终处理量等循环经济主要指标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生存空间极大改善,基本进入可持续发展良性发展。二是明确了重点任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明确了“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加快建设循环型农业体系、加快建设绿色环保服务业体系、加快循环型社会建设”五大重点任务。三是优化了空间布局。对主体功能区划分、产业、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进行了统筹优化。四是确定了重点领域。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批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支撑循环经济主要任务的完成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五是制定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引领等方面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