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文化企业复工复产扎实推进,前三季度,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整体呈现回暖向好态势。
一、我区规上文化产业现状
(一)单位个数居全市首位。前三季度,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和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共有34家,数量跃居益阳市首位,占益阳市(138家)的比重为24.6%。
(二)文化产业分布不均。前三季度,我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中: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11家,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4家,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19家。
(三)文化制造业仍占据主导地位。前三季度,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40.14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的90.0%;文化批发和零售业营业收入3.22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的7.2%;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1.26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的2.8%。
(四)经济效益整体回暖。前三季度,我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4.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比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别上升了12.5、2.1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总量规模偏小。我区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产业规模较小,34家规上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仅占相应“四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12家,超5亿元企业仅3家。我区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相对分散,大型文化骨干企业和文化企业集团不足,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居多,导致本区文化产业缺乏竞争力。
(二)产业结构不优。我区现有文化产业大多属于传统型,互联网、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刚起步,活力不强,缺乏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在11家规上文化制造业中,主要分布在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包装装潢和塑料玩具制造;4家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分布在文化用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和家电批发业;19家规上文化服务业分布在广播电视电影、设计和娱乐服务业。
(三)优秀人才不足。作为区级,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文化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尤其缺乏文化产业链中的创意、设计、技术、营销等人才。加之高校和科研机构较少,制约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集聚。
三、加快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要结合上级文化产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整体规划,充分挖掘我区的文化资源。要依托我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文化资源及地理环境优势着力发展文化产业。应对我区现有的文化资源进行认真细致的分类与评估,找准切入点,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资源整合,即盘活历史,更要不断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创造新的文化资源。要力图把赫山推到市场,形成产业特色。
(二)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加强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植、转型升级、整合行业资源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政府可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三)加强人才培养。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人才引进”“自学成才”及“挂钩帮带”“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内容,加快我区文化类人才的培育,壮大文化产业人才队伍。采取政府引领、市场主导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团队的培养,激发文化创意团队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在培养文化创意人才中的主体作用,扶持和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