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孙艳芳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信息和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曾晓英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亚龙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何界华同志为箴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敏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免去王欣玮同志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陈跃新同志为区朝阳市场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唐军龙同志为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命盛良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任命夏英武同志为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文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免去其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丁越凡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晖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温卫明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张鹏程同志为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磊同志的区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姚巍同志为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因机构升格,其原任职务自然消失;
任命曹伟同志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命简芬同志为区经审办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庆成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杰雄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邓昀同志为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汤宇星的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白亮同志为区林业局总工程师;
任命彭辉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罗密同志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任命黄英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晓琦同志为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光辉同志为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周峰同志为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刘峰同志为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超同志为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任命赵斌辉、徐建辉(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为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石生同志为湖南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蔡玉蓉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雅瑜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符蓉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真、喻凯(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涛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列一,主持工作);
任命林中一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任命汤水平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列一,主持工作);
任命曹学军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任命邓小杰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飞光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任命龙明、谢成钢(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傅忠范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财政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尚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财政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肖胜良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财政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治清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列一,主持工作);
任命卜辉武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孙国平、肖强(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为龙岭产业开发区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阙高翔同志为赫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朝阳市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辉同志的赫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正辉同志为金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徐宏的金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夏筱键同志为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黄胜同志的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何顺章同志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匡鹏飞同志的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调整,原龙岭工业集中区、原区兰溪粮食产业园、原赫山现代农业改革发展示范区等单位相关人员原任区管职务自然消失。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