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建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 10:05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潘建才同志为区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徐昌文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汤卫文、舒庆国(按姓氏笔画为序)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符朝阳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任命蔡德智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其区妇幼保健院(区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鲁雪华同志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的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郭浩同志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任命颜胜同志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命樊新征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艾民、李凌波、杨舜、张振军、曹新乐(按姓氏笔画为序)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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