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2〕3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及赫山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人员对益阳市赫山区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对提供的与本次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的绩效自评资料,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簿、会计报表,采取现场调查询问等方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使用效果情况资料,最终形成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
赫山区,隶属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原名益阳县,战国时期,楚国在此设县,1994年撤县建区。赫山区位于湘中偏北,处洞庭湖西缘,东邻湘阴、望城,南界宁乡,西接桃江,北临资水,总面积1278.7平方千米(含高新区)。全区属于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热丰富,雨量充沛,盛夏较热,冬季较冷,春暖迟,秋季短,夏季多偏南风,其它季节偏北为主导风向,气温年较差大,日较差小,地区差异明显。赫山区是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益阳对接长沙和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桥头堡,是湘中北水陆通衢。长张高速、319国道和308省道穿境而过,石长铁路与洛湛铁路在境内交汇,银城大道成为“长株潭1小时经济圈”的重要通道。正在建设的长益轻轨、石长铁路复线、绕城高速等交通动脉,将进一步完善赫山区的交通网络。
2021年,全区国土面积1278.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05万亩,油料种植面积8.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9.25万亩,粮食总产量47.53万吨;全年出栏牲猪59.02万头,出笼家禽594.73万羽,蛋品产量4.45万吨,水产品产量3.01万吨,茶叶产量4081吨,蔬菜产量79.30万吨,水果产量4.53万吨。辖15乡镇146个村,是全国粮食生产重点县。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系正科级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1430903006482442R,机构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萝溪路404号,负责人:谢三喜。设置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人居环境推进办)、乡村产业发展办、立项争资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粮油站、植保植检站、农药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科技教育站、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绿色食品办、市场与信息股)、土壤肥料管理站、经作站、法规股、农业保险站19个内设机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种子技术推广与储备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良种繁育场6个二级机构。年末实有人数188人。
2、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肥料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2022益财农指0140号)文件,2022年11月25日,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89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支出用于购置压缩机、冷风机、板材等支出289万元,没有余额。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45号),下达赫山区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289万元,专项用于赫山区8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为完成上级下达的2022年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赫山区财政局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益赫农联[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实施主体。确定益阳市赫山区月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金家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旭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建新家庭农场、湖南悦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家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补助标准。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即补贴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鼓励引导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按照自愿自建、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实施主体新建、改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进行全过程线上管理。12月组织开展验收,12月30日前向通过验收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在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补助发放情况。
2、项目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的项目为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益阳市赫山区月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金家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益阳市旭红家庭农场、益阳市赫山区建新家庭农场、湖南悦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3家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共完成22座预冷库建设,容量5916.7立方米,1座低温库建设,容量152.7立方米。
(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22年省下达赫山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主体数8个,下拨补贴资金289万元。项目申报主体20个,立项主体13个,全面完成省级下达数量指标。
二、评价的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 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 2019]10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性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3〕4号)以及现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的方法和过程
1、实地调查。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赫山区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核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实际完成效果。
2、采集基础数据。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通过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3、分析核对。根据财务数据对支付的凭据抽查凭证,并对项目工程现场进行了核实。
4、现场调查询问。对周围的社会群众进行了询问调查。
5、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项目主要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立项情况
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145号)等文件要求,下达赫山区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289万元,专项用于赫山区8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由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项目。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应到位中央预算资金289万元,2022年11月25日实际到位中央预算资金28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已经累计支出用于购置压缩机、冷风机、板材等支出289万元,没有余额。
(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重视与涉及单位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重视项目实施资料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工作。
(四)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为了保障项目申报和实施,赫山区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负责农业的政府办副主任、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做到强化组织保障,统一领导,密切协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和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开展。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小组,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调度全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及技术指导与培训,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确保项目早投入早受益。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承建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承建商的资质备案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合理遴选资质过硬、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承建商承担项目建设。7月19日召开了赫山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承建商遴选会议,会议根据承建商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和冷链设施建设日常业务知识现场考核,在8家承建商中遴选出了5家资质过硬、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承建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具体监督。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要求,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对全区冷链建设任务实行派单制,一家承建商只能对指定的主体洽谈业务,冷链设施所用材料使用省、市指定的中高档品牌,一次性通过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验收,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和程序拨付项目款,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了全部内容,达到了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落实好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 9月8日前完成了对申报主体开展上门实地摸底调研,遴选“三有”群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是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要求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对全区冷链建设任务实行派单制,冷链设施所用材料必须使用省、市指定的中高档品牌。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多次组织了财政、纪委等相关部门深入建设基地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在督查过程中,详细了解项目建设的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高标准完成建设工作。
四是严格验收程序和补助审核。冷库建成后联合省冷链物流行业协会专家、市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在10月26日、12月26日分别对全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现场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拟拨付资金,经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审签,不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贪污。
五是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政府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本区内补贴受益对象、验收结果、补贴金额、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开、公平、公正。
3、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12月26日前,各个项目实施单位都按合同约定完成的内容和完成时限完成了各自任务,并申请实施项目验收。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从核实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立项相关指标和目标质量要求。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度、标准和范围执行,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通过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项目验收合格。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26日,各项目实施主体共同努力,按合同全面完成了“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率为100%。
(五)项目效益分析
1、项目社会效益:
本项目为2022年非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一是明显提升了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显著降低了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二是全面增强经营主体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幅提高鲜活农产品附加值,全面促进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三是更加顺畅产销对接,明显增强主体服务带动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四是有利于实现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释放产业发展潜力,增强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对促进赫山区、益阳市乃至全省“两型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项目的实施,一是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规模适度的冷藏保鲜设施设备,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示范园等为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打造区域冷链中心节点。二是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开展低温处理、集中储藏、规模配送等专业化、全程化服务。三是建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营销体系。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田头市场+批发市场”等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形成集中仓储、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新机制。四是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支撑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的合作,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符合市场需求、覆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和业态流程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采集。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住环境质量。提升城乡整体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健康发展,带动绿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夯实了赫山区农业发展基础,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生产力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路径与市场对接,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六)项目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6分,达到优。见附件1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需求量大,上级奖补标准过低,又因基础建设投入大,实施主体实力较弱,融资能力弱,导致项目建设缓慢。
(二)冷链设施耗电大,部分主体冷链设施使用的是工业用电,电价成本相较农业用电成本较高,实施主体难以承担。
(三)农产品产后分拣、加工、包装、仓储、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备购置率不高,数字化装备配备不足,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运营效率、利用率不高。
六、有关建议
(一)多方筹集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针对冷链设施耗电大的情况,赫山区人民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确定电价,减轻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负担。按大力培育扶持绿色种养大户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好绿色农产品品牌认证推介工作。
(三)鼓励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利用设施平台和渠道优势,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依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引导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内容。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