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事前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0:13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

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700万元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2、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资金构成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52023年3月8日,区长马文才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审议同意《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原则同意总体安排700万元普查工作经费(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0万元,争取省、市资金300万元,区财政统筹安排300万元,分两年到位),本项目总预算工作经费700.00万元。

项目概况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精神,益阳市赫山区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益赫三普办发〔2023〕2号)。《实施方案》确定了普查思路与目标任务,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到2025年底,全面查明查清赫山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形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并顺利通过市、省和国家验收。

二、事前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事前准备阶段

1)确定评估对象

本次事前评估对象为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

2)成立评估工作组

组织成立事前评估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具体评估任务,制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

2事前评估实施阶段

1)组建专家组

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原则上专家组成员数量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事前评估工作组应与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并适时对专家进行业务培训。

2)收集审核资料

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事前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此外,事前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咨询专业人士,主要是指通过咨询行业内专业人士,了解相关背景,准确把握项目或政策特点;查阅资料,主要是指通过图书馆、电子书库、网络等多种手段,收集查阅项目或政策背景、国内外现状、同类或类似项目(政策)做法等资料,对项目(政策)进行充分了解;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主要是指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访谈,核实有关情况,了解受益对象的真实想法。

3)进行现场调研

事前评估工作组视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现场调研工作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共同参与。

4)开展预评估

事前评估工作组视情况开展预评估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摘录、汇总、分析。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事前评估工作组明确列出需补充的资料内容,要求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上报,逾期不提供视同资料缺失。

5)开展正式评估

事前评估工作组充分收集分析资料、现场调研,并组织申报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或聘请中介机构召开评估会。申报单位汇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预算编制等情况;事前评估工作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就具体问题和申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事前评估对象进行打分,讨论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3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阶段

1)撰写报告

事前评估工作组整理评估意见,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并参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范本》撰写事前评估报告,整理事前评估资料。

2)结果应用

将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或“部分支持”的评估结果纳入项目库管理,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的依据。

(二)评估思路

1事前绩效评估目的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需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的拟新出台的重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以拟列入预算的民生类、环保类、城市建设服务类等社会关注度较高、金额较大的项目(政策)为重点。

3事前绩效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全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2〕8号);

6)《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益赫政发〔2023〕2号);

7)《益阳市赫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益赫三普办发〔2023〕2号);

8项目单位(部门)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9)项目单位(部门)提供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

4事前绩效评估原则

1)依据充分。事前绩效评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省相关文件等为依据。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翔实的佐证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2)科学规范。事前绩效评估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3)精简高效。事前绩效评估的重点是评估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与现有审批、决策等程序的融合,简化流程和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

4)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

5)权责对等。事前评估要明确各方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财政局、本级预算部门(单位)以及其他部门对其主导开展的评估工作负有管理自主权,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5事前绩效评估内容及重点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估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是否能够准确衡量实际工作的需要,绩效目标的产出和效益是否明确合规、合理、可行,细化量化是否具有前瞻性。

2)项目预算科学性。主要评估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费用测算标准是否合理等。

3)立项必要性。评估项目申请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省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要求,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4)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立项实施的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人、财、物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5)筹资合规性。评估项目的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筹资规模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其中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渠道是否可行;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6)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三)评估方式方法

1事前绩效评估采取聘请专家、网络调查、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等方式。

1)聘请专家。是指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前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2)网络调查。是指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开展调查,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3)电话咨询。是指通过电话对专业人士、评估对象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咨询。

4)召开座谈会。是指由第三方组织特定人员或专家座谈,对评估项目集中发表意见和建议。

5)问卷调查。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6)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是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分别从预算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事前绩效评估的方法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与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的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1、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2、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3、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4、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项目预算的科学性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三普”)。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对“三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20222月22日,胡春华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三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制定了全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各地 严格按照这个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全国“一盘棋”。

      二是这次土壤普查,将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最新成果数据,综合农用地地类数据,运用土壤学和土壤调查制图理论方法、土壤分类最新成果以及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3S”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二普”土壤类型数据为基础,构建统一工作底图,实现“三普”样点选取布设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三是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普查质量,确保普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核心。全程质量控制一靠技术规程。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编写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流转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9个专项技术规范(即“1+9”技术规程规范),这是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南,普查中必须确保每个环节都按技术规程规范予以全程指导和质量控制。

(三)绩效目标的合理性

本项目是国家国情国力普查,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战略方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具体举措。因此,该项目具有合理性。

(四)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预算总体安排700万元普查工作经费(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0万元,争取省、市资金300万元,区财政统筹安排300万元,分两年到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

综上所述,项目筹资完全合规。

(五)总体结论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按照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分值排序,优先安排绩效评估分值高的项目,按评估结果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部分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建议部分支持”的结论需在结论中明确支持和不支持的具体内容,以便安排预算使用;事前绩效评估结果60分以下的项目“建议不予支持”。该项目综合评估得分为95分,其中:“立项必要性”20分、“投入经济性”20分、“绩效目标合理性”20分、“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筹资合规性”20分。评估意见为“项目真实、事项细化具体,资金预算合理,予以支持”。

四、相关建议

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总体要求,以及财政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当前赫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资金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土壤普查工作与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强化项目指导

搞好项目实施指导服务,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按《实施方案》要求顺利实施。

3强化资金投入

加大项目资金筹集力度,确保项目圆满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省和国家验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3年8月28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单位

签字

项目负责人

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郝淑云

组长

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田庆琳

成员

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价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8

附件:事前绩效评估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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