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0:36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及《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性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3〕5 号)等文件精神,受贵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8月16日至9月10对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归属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全区失业保险工作及劳服企业和社区就业工作的具体经办机构。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就业培训股、城乡就业股4个股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规定,2019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以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为目标,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帮助其再就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8号),由人社部会同财政部,设立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失业救助、提升职业技能的各类补贴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赫山区人民政府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失业保险基金项目,以促进就业创业、失业救助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落实。

  2.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出、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助支出、价格临时补贴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技能提升补贴支出、失业补助金支出、一次性扩岗、一次性扩岗补助支出、一次性留岗培训支出、其他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

  失业保险金支出主要用于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主要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稳定岗位补贴支出主要用于补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保企业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稳定岗位补贴后可以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技能提升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在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主要用于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的扩岗补助。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主要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地区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参保困难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3.项目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项目资金预算情况。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

  目年初预算资金收入400.48万元(失业保险费收375.95万元,利息收入24.53万元),预算支出301.8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91.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2.36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40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8万元、其他支出11.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万元。收支结余98.66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项目收入及使用情况。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年度资金收入547.64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516.21万元,利息收入24.93万元,其他收入6.5万元),资金支出532.89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254861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75207.97元、价格临时补贴支出7352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684807.98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7500元、失业补助金支出183164.4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出47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189000元,提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876027.25元,上解上级支出38万元。2022年资金余额147524.32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及完成情况

  (一)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绩效总目标。加大失业保险工作力度,促进就业。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强化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水平。

  (二)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失业职工保险待遇的核实和发放。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严把审核发放关,根据湘政办发〔2015〕45号、益人社发〔2015〕57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失业保险的发放,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待遇。全年发放失业职工医保补助906人次,月均发放75.5人次,发放补助金额275207.97元;全年发放失业职工保险补助946人次,月均发放79人次,发放补助金额1254861元;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724人次,月均发放60人次,发放补助金额183164元。

  2.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按照湘人社函〔2022〕88号文件规定,为146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1684807.98元;为27家中小微企业共942人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额471000元;为34家中小微企业共126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金额189000元。发放失业人员技能提升补贴7500元(1个中级1500元,3个高级2000元/人)。

  3.做好全区领取失业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根据益阳市发改委《关于对全市低收入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精神,对全区76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9月、11、12月价格临时补贴7352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审核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政支出户的管理、负责承办与失业保险有关的登记、审核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的调查和统计、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了2022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以及项目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等做出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支出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增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赫财绩〔2023〕5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1项指标,三级指标27项指标(详见附件: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评价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参加赫山区财政局组织的由实施单位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与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等文件资料、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审核资料、资金拨付明细及资金支付凭证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与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相关人员座谈,了解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情况,通过电话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4)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实现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26801人,实际失业保险费征缴11997人,失业保险费征缴率为44.75%,企业稳岗补贴发放率、技能提升补贴发放率、失业职工保险金、失业职工保险补助金、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应发尽发率均为100%。

  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赫山区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补贴及基金发放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项目实施效果较好,但也存在未编制绩效目标、非公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率偏低等问题。

  根据《赫山区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从立项、过程、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赫山区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26分,评定等级为“优”。

  评价得分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7分。得分率为85%。

  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3分,得3分。项目立项符

  合《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项目立项

  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是社会现实

  需求,受益对象明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3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设立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并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等。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得2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制定了2022年度失业保险工作计划,但未制定绩效目标,酌情扣2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2分,得1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制定了2022年度失业保险工作计划,但未制定绩效指标,酌情扣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4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度失业保险预算编制经过分析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4分,得4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年度资金预算与项目实际支出基本相吻合。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7个。总分值为24分,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2分,得2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支付实行拨付审批制。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资金到位547.6445万元,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支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缴费系统登记逐月核实审批发放。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预算支出301.82万元,实际支出532.892万元(含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共计66万元,年初未列入预算),预算执行率为177%。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分为3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4分。经审阅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付款申请审批、会计凭证等记录,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4.会计信息。指标分值4分,得4分。经审阅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会计核算资料完整,各类会计核算资料提供及时,已完成项目及时进行决算与审计。

  5.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4分,得4分。赫山区劳动

  服务就业中心制定了《内部控制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

  6.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2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严格资料齐全,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形。

  7.绩效自评。指标分值5分,得2.5分。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绩效自评综合评审为中。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2.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10个,总分值36分,得分33.24分,得分率为92.33%。

  1.数量指标

  (1)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指标分值5分,得2.24分。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目标为26801人,实际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1997人,实际参保率44.7%,实际参保人数小于目标参保人数。根据评分标准,实际参保率×指标分值=2.24分。

  (2)失业保险费征缴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征缴率100%,完成征缴目标,不扣分。

  (3)失业保险金发放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22年度发放失业保险补助949人,发放率100%,不扣分。

  (4)失业补助金发放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22年度发放失业保险补助724人,发放率100%,不扣分。

  (5)失业医保补助金发放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22年度发放失业保险补助906人,发放率100%,不扣分。

  (6)企业稳岗补贴发放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22年度应发146家用工单位企业稳岗补贴168.48万元,实际发放168.48万元,受益人数7928人,发放率100%,完成年度目标。

  (7)技能提升补贴发放率。指标分值2分,得2分。2022年度技能提升补贴应付7500元(4人,1个中级,3个高级),实际发放7500万元,发放率100%,完成年度目标。

  2.质量指标

  (1)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率。指标分值5分,得5分。2022年度失业保险待遇应发放407.29万元,实际发放407.29万元,应发尽发率100%,完成年度目标。

  (2)补贴发放错误率。指标分值4分,得4分。经抽查补贴发放原始记录,未发现2022年度失业保险补贴存在发放错误情况,发放错误率为零,完成年度目标。

  3.时效指标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及时率。指标分值5分,得5分。2022年度失业保险待遇均能按照要求及时于次月发放,发放及时率为100%。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涉及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4个,总分值20分,得分19.52分,得分率97.6%。

  1.社会效益

  (1)失业保险政策知晓率。指标分值2分,得2分。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失业保险政策知晓率达100%。

  (2)失业人员再就业。指标分值5分,得4.52分。《赫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3206人,较上年减少196人,下降率为4.78%,根据评分标准,扣0.48分。

  (3)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赫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未公布城镇登记失业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1.11%,本项得满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根据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项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10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推进“两项行动”,促进就业有新举措一是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行动,大力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全全年为146户企业拨付稳岗补贴168.89万元,补贴职工数7289人。二是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实施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全年审核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人,补贴金额7500元。

  (二)推行“网上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为适应新时期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项目建立了有效的网络申报平台,通过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发放的管理模式,实现了项目信息化管理。申报、受理、审核、发放全程在网上经办,还可随时查看办理进度,实现“不进社保门,可办社保事”,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办事效率。

  (三)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失业保险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工作程序,坚持落实“一事两岗两审”制度,完善相关手续与资料,实现规范操作,有序管理。

  (四)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企业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领取失业金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均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存在问题

  (一)未编制绩效目标

  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编制报送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时,未同时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原因分析: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未依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文件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指标与申报预算相匹配,并按规定与项目预算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二)非公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率偏低

  赫山区2022年度失业保险应参保人数26801人,但仅有11887人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中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参保773人,占应参保人数5.6%;企业参保人员10751人,占应参保人数82.3%;其他小微企业参保人员473人,占应参保人数72.2%。失业保险参保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征缴移交到税务以后,行政事业单位主动缴费意识不强,失业保险征缴困难。二是赫山区国有企业多已改制,私营企业参保意识不强,扩面工作难以展开。三是灵活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到位,因而未缴纳失业保险。

  八、评价建议

  (一)评价问题整改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龙头和基础,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绩效评价管理的规定,根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方向等,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绩效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年度预算。

  2.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非公企业和人员参保率。

  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应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非公人员参与失业保险意识,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失业保险参保队伍,提高非公人员参保率。同时,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条例》,加大执行法力度,针对有缴费能力未缴费或拒缴的单位,采取上门,下发催缴整改通知书,申请行政执法等手段,做到应缴尽缴,提高企业失业保险的征缴率。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限期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

  赫山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继续合理安排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建议区财政局继续支持失业保险基金项目,合理安排资金预算。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docx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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