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
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定全区统一战线政策草案并推动落实。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我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区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安排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利。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实施行政管理,查处宗教违法行为;协调指导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友好交往;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进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侨务工作规划、督促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协助管理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对外加挂益阳市赫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统战部共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室、经联室、民宗室、侨务办。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是正科级人民团体,挂靠区委统战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只有本级,没有二级机构,因此纳入部门决算的只包括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故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故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69万元,增长11.3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执行中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万元,占86.95%;项目支出41.89万元,占13.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69万元,增长(减少)11.3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执行中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69万元,增长11.3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执行中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04万元,占8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万元,占5.40%;教育(类)支出15.64万元,占4.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财政资金紧缺,年初预算口径无法满足需求,预算时未细化款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财政资金紧缺,年初预算口径无法满足需求; 二是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年中突发工作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口径无法满足需求,预算时未细化款项,为更好开展宗教事务工作,体现专款专用,决算时作了细化。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年初预算口径无法满足需求,预算时未细化款项;二是为更好开展统战事务工作,增加了专项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7%,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中国共产党益阳市赫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个、接待人次1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万元,增长6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部分工作未纳入年初预算,为了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增加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2万元,用于召开用于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人数约100人,内容为全区统战工作表彰通报、全区统战工作报告;本部门没有举办其他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严格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加强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报表统计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档案。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范,费用开支标准合规、手续完善,审批程序符合要求。按时将部门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等相关信息在赫山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本部门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29.3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58.46万元,决算数为321.03万元,收入与2021年基本持平。本年支出决算数为321.03万元,支出比2021年增加36.81万元,上升12.9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作增加,使得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预算收入中没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部来源于预算内拨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纳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7.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工作开支。资本性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022年收支决算后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为零。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无出国考察费等支出。
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按照相关会计科目的要求,对不同的支出类别进行不同分类,实行细化支出的管理方式。提升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工作重视度,树立预算观念,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对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的有效控制。
(三)绩效自评计分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 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绩效 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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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 人员 控制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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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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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预算 调整率(2分) |
1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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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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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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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 结余 变动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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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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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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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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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 制度 健全性(2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资金 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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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 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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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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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管理 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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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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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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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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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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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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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 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 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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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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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 众或服 务对象 满意度 (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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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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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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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