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3)负责全区真抓实干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日常督查、资料收集及与市政府督查室的对接联络工作。
(4)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为赫山区委办隶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室、督查室等2个股室。
2. 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发生,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67.26万元,与2021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减少91.32万元,减少35.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2022年度支出总计167.26万元,较2021年支出减少91.32万元,减少35.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二、关于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6万元,占99.4%。
三、关于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4万元,占75.18%;项目支出41.52万元,占24.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6.26万元,较2021年减少70.93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6.26万元,较2021年减少70.93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21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0.93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39万元,占95.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万元,占4.58%;卫生健康(类)支出0.24万元,占0.1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公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三公”经费、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基本支出和食堂支出及物业管理专项、绩效评估工作(5月底以前)、真抓实干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等项目支出。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3.2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9万元,减少11.43%。商品和服务支出63.05万元,比上年减少94.86万元,减少60.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73.56%,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094万元,减少0.29%,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49.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市内同城不接待,严控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9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3.3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接待人次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6万元。增长96.7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年底预算追加;二是疫情防控工作等督查任务多,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超出年初预算。
2022年我单位深入贯彻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风险。进一步加强干职工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单位内部人员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引导干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内控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重大经济损失。进一步强化各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有1台车辆,车牌号湘HH1328,日产天籁。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4 个,共涉及资金166.2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3)负责全区真抓实干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日常督查、资料收集及与市政府督查室的对接联络工作。
(4)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为赫山区委办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实际编制工作人员8人,临聘人员1人。内设综合室,督查室2个股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7.26万元,与2021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减少91.32万元,减少35.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2022年度支出总计167.26万元,较2021年支出减少91.32万元,减少35.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5月份绩效考核工作职能划转到区委组织部,驻区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不再在我单位代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其他开支有所缩减。
部门决算年终结转结余情况:至2022年我单位累计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负责上级方针政策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的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反馈。
3.负责全区真抓实干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日常督查、资料收集及与市政府督查室的对接联络工作。
4.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73.56%,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094万元,减少0.29%,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49.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市内同城不接待,严控接待标准。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22年,我局制定了《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物资采购制度》、《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当好区委区政府忠诚卫士总目标,以督在关键、查在要害、干在实处为工作路径,充分发挥督查激励正向效应,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全区各项工作落实;强化自身建设,为赫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效益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薛格芝副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2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预算绩效评价自评为97分,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与年初预算持平。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效率性分析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坚持围绕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为重点,切实抓好督查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小康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实干善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效益性分析
2022年,我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工作,创先争优,不仅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因预算调整等原因,导致绩效评价扣3分,经自评,赫山区效能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8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