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15 13:16 信息来源: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观念。

4、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5、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反映会员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6、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畅通反映流动人口诉求、意愿和需求的渠道,不断提升群众综合满意程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和综合股。编制核定数4人,实际在职人数4人。法人代表薛兴华。

(二)决算单位构成。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计划生育协会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本年本单位无此业务发生,故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此业务发生,故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调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2万元,占83.25%;项目支出27.18万元,占16.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2万元,增长12.57%,主要是因为项目收支纳入了财政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2万元,增长12.57%,主要是因为项目收支纳入了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万元,占18.15%;卫生健康支出131.19万元,占80.83%;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支出未纳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6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小型专项未纳入财政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62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99万元、津贴补贴1.39万元、奖金1.44万元、伙食补助费2.5万元,绩效工资2.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住房公积金6.04万元、医疗费13.4万元、生活补助0.53万元。

公用经费6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3%,主要包括办公费6.64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0.11万元、租赁费0.09万元、会议费0.05万元、专用材料费50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落实党的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76万元,增长48.61%。主要原因是:小型专项未纳入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5万元,用于召开关怀救助会议,人数15人,内容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现将协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1.组织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中起带头作用;

2.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

3.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4.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交流工作经验,进行交流与合作。

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22年部门决算1623011.88元,2022年支出1623011.88元。

   1)人员经费680687.57元,其中:基本工资319938.14元,津贴补贴13862.06元,奖金14434.5,伙食补助费24988,绩效工资26524,养老保险缴费34492.54,职业年金缴费13873.05,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6473.5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27.88,住房公积金60352.7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021.1元。

   2)日常公用经费937044.31元,其中:办公费66427.66元,水费3413元,电费1054,租赁费900,,会议费48 0元,专用材料费771814.53,工会经费1695.12元,福利费9810元,其他交通费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05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0元,其中:退休费480元,生活补助4800元。

2、年终无结余。

    二、单位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总支出1623011.88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日常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行了“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计生协会事业的发展。

四、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会领导、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今年523日,我区在兰溪镇北岸新村成功举办了以“弘扬婚育新风 促进家庭健康”为主题的“5.29”宣传服务活动,省计生协副会长梁文明、市政府副市长罗晓皓、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夏大,赫山区委书记周卫星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其他市、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计生协理事、会员、志愿者、当地群众共300余人参加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和展板专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婚育新风、计生惠民、三孩生育政策等内容。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普及新型婚育文化、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生活理念。会员日期间,全区共开展“5.29会员日”宣传服务活动 8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免费药具5000余盒,提供测血压、血糖、血脂等免费义诊服务3000余人,惠及群众达到20000余人。全区各级计生协组织走访慰问了计生困难家庭及三留守人员共120户,发放了慰问资金物资 7万余元。

一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计生协独有的宣传网络体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向广大群众传播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念。

二是在完善生育服务上下功夫,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积极联合卫健、妇幼等单位向广大育龄群众普及科学正确的生育保健知识,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工作。

三是在加强生育支持上下功夫,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建立健全“三孩政策”落实落地生育支持机制,参与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降低婴幼儿养育成本。

四是在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协助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暖心行动,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保障机制,全方位帮扶关爱计生特殊家庭。

    五、工作建议

 1、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3、计生专项经费不足,相关专项活动无法全面开展,需要增加资金来源。

六、有关建议

区财政资金拨付环节适当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太繁琐,建议在财政资金管理上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1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9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4.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4.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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