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996148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国土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5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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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2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赫山区辖区内(除市直管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履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辖区内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园区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股室13个,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技术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调查监测股、开发利用股、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矿股。
所属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征地拆迁和测绘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益阳市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本年本单位无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本年本单位无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91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9.63万元,增长12.33%,主要是因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9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7.10万元,占79.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8.67万元,占2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10万元,占61.17%;项目支出1908.67万元,占38.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7.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29万元,增长1.60%,主要是因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9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29万元,增长5.04%,主要是因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9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6万元,占2.60%;卫生健康支出68.39万元,占1.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79.74万元,占88.71%;住房保障支出70.25万元,占1.9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1.66万元,占4.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5.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9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度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先进单位奖励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06万元,支出决算为9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8.39万元,支出决算为6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3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非税收入返还用于日常开支。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赫山区南坝石煤矿区生态修复补助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自然资源专项奖励资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耕地保护监测费、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0.25万元,支出决算为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塌陷治理项目、2022年赫山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项目、2022年赫山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2022年第一批中央自然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1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各项技术服务费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46 万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0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6.9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3.0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收入情况:2022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决算收入49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1018.6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决算支出49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583.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23.64万元),占比61.2%;项目支出1908.67万元,占比38.8%。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开创全区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为赫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们以最精规划谋发展。制定了赫山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了“三条控制线”划定和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试点,赫山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今年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2.251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564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线规模76.71平方公里、耕地保护目标58.2966万亩;启动了九个建制镇、两个涉农街道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其中兰溪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
我们以最强保障推项目。今年上报建设用地项目41个,面积3050亩,取回批文项目33个,面积2513.00亩。保障了长安益阳电厂三期、G234赫山段、常益高速复线、万洋众创三期、箴言书院等重点项目用地;2022年共出让土地46宗,面积97.8858公顷,成交价3.7869亿,划拨土地28宗,面积174.57公顷。
在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生态修复以及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全力争取省市支持,确保相关项目资金向我区倾斜,全年共立项争资4664.90万元,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4000万元争资任务。
扎实开展月清“三地两矿”工作,全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土地,再开发低效用地,大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2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457公顷,处置闲置土地531亩。
我们以最严保护守底线。坚决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有序推进兰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大力推动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垦耕地工作,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专项整治,其中发现大棚房问题2处,均已拆除,整改率100%;全年立案查办违法案件 20宗,收缴罚没款 192.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宗,移送纪委监委7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宗。
我们以最优服务惠民生。全面摸底地质灾害隐患,对赫山街道毛家塘社区检察院北面山体滑坡、会龙山街道志溪河社区工农小区背后山体崩塌、申家滩社区墙体垮塌等32处地质灾害现场进行了踏勘,对12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了应急处置。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对全区49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26户农村切坡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逐点落实“四包一”责任制,更新了防灾预案,组织了专题培训和演练;开展了地灾隐患点治理,对今年12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落实了应急除险、跟踪监测,对会龙山工人村小区山体崩塌、岳家桥镇枫树山村岩溶塌陷等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深入开展“三集中三到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持续推进政务窗口的“五化”建设,将宅基地使用权等3个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前移至乡镇,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11个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前移至龙岭产业开发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绩效目标设立不细化、不量化,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不便于操作。
2、人员包袱沉重,资金压力巨大。2022年本单位年末编制人数110人,自收自支编制20人。年末实有人数117人,退休人员28人。财政只安排了全额编制90人的预算,人员经费缺口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支出。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