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及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115230 发布机构: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1-18 14: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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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益阳市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赫山分局整合而成,并于2019年正式挂牌成立,是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定代表人汤建祥。经费来源是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宗旨是负责全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餐饮服务安全、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等工作。

2、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综合协调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打击传销办公室)、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盐业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股(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量和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知识产权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投诉举报股(12315指挥中心)25个股室、另机关党委、益阳市赫山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工会组织、纪检监察等按相关规定设置。下设二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益阳市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信息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另设15个派驻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预算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只有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总额3361.39万元,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72.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40.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造成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 3361.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175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造成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2.2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72.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员工资类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市场安全综合管理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市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市场安全信息网络,实现市场安全信息共享;检验检测运行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对食品药品等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经费等;中心城区 “三小”长效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三小”行业治理持续给力、帮扶奖励兑现、长效监管等问题;市场安全宣传及培训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宣传和培训,电视台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检测信息,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市场综合执法:3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省市区三级布置安排各类专项行动;放管服改革补助23万元,主要用于取消培训收费后,弥补行政运行开支;知识产权:8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党建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内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8.11万元,增加104.11%。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4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采购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2020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3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1.39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2.26万元。

2020年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6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个项目)160万元,运行维护经费(0个项目)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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