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赫山公安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49916 发布机构: 赫山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3-11 16:5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赫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室、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信访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大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长汤建明兼任副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区100个重点项目治安环境整治责任逐一分解,辖区派出所为第一责任单位,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服务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服务经济建设是首要警务”的理念,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执行力,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职责,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公安机关长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全警、全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四全警务”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环境。

三、服务措施

(一)服务企业、项目工作措施

1在重点企业、项目设立警务室,定期召开警情通报会,落实保卫业务和法律宣传培训,上门指导帮助企业、项目健全内保制度、深入排查矛盾纠纷以及安全隐患。

2、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坚决打击强行参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重点工程建设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件,实行重点侦办、挂牌督办,力求快侦快破。

3、严厉打击以私搭乱建、抢栽抢种等方式向重点工程征拆建设单位索要补偿的行为;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项目环境整治的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涉企矛盾纠纷进行逐一摸排、逐个解决,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5、发生影响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在接到报警、指令或通知后,责任单位应迅速出警,责任领导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会同其他部门一起开展处置工作,两小时内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恢复施工秩序。

6全力护航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生产。全面强化企业项目、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安全保卫措施,从严从快依法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重点企业、医院、药店、大型商贸区周边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事端,高效快速化解。对于堵门、堵路、群体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倾向,及时预警防范,提前介入化解,减小影响范围。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内部疫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压实企业内部具体部门、岗位、人员职责。

(二)开展“警企联系”活动措施

采取“领导办点、单位联点”方式,分局党组成员、机关科室队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纳税千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各派出所负责人联系辖区重点纳税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帮扶工作,与帮扶企业精准对接,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组织民警对所有企业开展一对一联系,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1、建立“警企联系日”制度。负责对口联系的局领导、各派出所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上门与企业联系工作,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渠道,走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等,分析研判治安形势,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强警企换位体验和交流互动。

2适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送法上门,宣讲《劳动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建立和完善权益保护制度并给予法律指导和帮助,协助开展打假、维权等活动。

3深入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指导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保卫组织,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对企业内部保卫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企业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4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对口联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现状。协调相关部门,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到企业聚众闹事、封门堵路、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等案事件,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5全面推广应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拓展全流程网上办事项目和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更好地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治安管理、人口与出入境业务等公安涉企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负责对口联系的领导和单位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接责任制、即时办结制、特事特办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方便、快捷、高效、低耗的行政管理环境。

6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省优、国优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拓展市场,积极与本地企事业单位对接,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拓展本地消费。

四、工作要求

(一)要树牢服务意识。全局民警要强化“经济发展我发展”、“经济发展我先行”的理念,真正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机关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该办的事坚决办,不拖;能办的事立即办,不等;难办的主动办,不推;牵扯其他部门的协商办,不靠,决不让区委、政府布置的工作在我们手中耽误,不让政策在我们手中打折扣,不让差错在我们身上发生,不让企业和群众在公安机关这里受到冷遇。

(二)要主动履职尽责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执行力,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集中排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预警排查备案制度,细化实施方案,将责任逐一分解到人,落实分块包干责任,对破坏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案事件,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三)要营造人文环境。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对企业和群众的控告、投诉,做到“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严查民警插足项目建设、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严禁滥用职权索拿卡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任何企业和个人的赞助补贴等,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要严格督导考核。各单位要积极作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帮企不扰企、扶企不增负”,服务经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要将走访联系登记表、典型经验做法、活动总结等及时报送分局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局把“警企联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并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政工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好的经验、做法,推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氛围。年底分局将对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由于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