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4-1979731 | 发布机构: | 赫山环保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2 10:2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成立于2011年1月,是市环保局驻赫山区分局,2019年4月4日正式挂牌更名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直属派出机构,2019年9月23日市编办正式下发通过机构改革。
一、主要工作职责: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生 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 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县(市)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内设股室五个(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股)。2019年改革后,核定编制19人,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4名,党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