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19-907655 | 发布机构: | 乡镇街道 泉交河镇 | 发文日期: | 2019-09-16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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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全镇社会农业、安全、计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扶贫开发、卫教文、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2. 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村镇建设站、计生办、民政办、水管站、农技站、重点办、司法所、食药监站、安监站等站所机构。截止2018年12月31,本单位经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4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249人(其中财政拨款开支34人,财政补助开支人数215人)。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2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4.8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收支有所增加,农林水方面的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38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2.21万元,比上年减少19.81%。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78%。占本年总收入5.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7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2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7.47%。项目支出1931.3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1.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收支有所增加,农林水方面的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43万元,增加10.9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8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88万元,占24.47%。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占0.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95万元,占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08万元,占3.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6万元,占0.69%。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占0.95%。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占3.44%。农林水支出2006.93万元,占57.5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57.55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的经费由区级财政管理没有纳入乡一级的年初预算,所以造成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与财政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48.9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0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等;农林水支出2006.9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水利工程运行信维护、防汛、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农林水支出。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36.73万元,比上年增加68.24%。商品和服务支出5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24.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6万元,比上年减少90.15%。其他资本性支出40.37万元,比上年增加92.95%。项目支出17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7.1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1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22.7%。其他资本性支出229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5.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71万元,完成预算的7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9万元,占15.45%。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6.81万元,占84.55%。公务接待500批次700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3.19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91.2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65%。比上年增加51.78%,本年支出19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比上年增加51.78%,项目支出191.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78%,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科学运筹资金,确保政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开展了惠农及民生政策宣传活动,切实把各项民生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共计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062.58万元。注重民生保障,服务群众
3.全面做好扶贫资金拨付工作,扶贫资金93.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本单位在绩效管理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分注重民生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狠抓社会管理,多方发力做到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解纠纷、牢固“防违控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但也绩效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将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干职工工资、民生保障等重点绩效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69.38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交通费以及委托业务费有所增加,加上随着物价的上涨,相应的机关运转经费有所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