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80361 | 发布机构: | 沧水铺镇 | 发文日期: | 2023-04-12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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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沧政发〔2023〕1号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内在要求,更是党员干部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我镇今年需完成268人次的无偿献血工作任务,采血时间为1月10日。为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任务,充分彰显我镇在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镇需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无偿献血268人次,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指导性任务表(见附件),对照任务数,抓好落实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无偿献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辖区)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按镇政府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与无偿献血。机关中层骨干、各村村支两委干部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无偿献血。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无偿献血的政策与知识,突出无偿献血事业的公益性以及对献血者健康的积极影响,同时推介无偿献血先进典型,强化人们参与无偿献血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在宣传引导中要特别注重年轻干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村级后备干部的宣传引导,要以无偿献血的表现作为考察以上人群奉献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考核奖惩
现已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组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任务范围内100元/人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未完成指导性任务的村(社区)、部门单位,将按比例扣除相应分数。
(四)抓好补助落实
1.所有参与无偿献血人员均予以每人次200元的补助(献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补助经费由镇财政所统筹解决(村级户口另补助60元/人)。
2.各单位在镇级补助之外,可对本单位参与无偿献血者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
3.参加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除献血者本人按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为保障合理、持续、足量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按照年度指导性任务和镇政府所确定的采血时间与地点,精心组织,加大宣传,认真落实,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无偿献血指导性任务。
附件:沧水铺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指导性任务表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附件
沧水铺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指导性任务表
单位:人次
单 位 |
指导任务数 |
单 位 |
指导任务数 |
碧云峰村 |
35 |
云峰社区 (含所辖部门单位) |
20 |
金山村 |
35 |
党政办 |
1 |
珠波塘村 |
35 |
党建办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
1 |
白马坝村 |
20 |
经济发展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黄团岭村 |
20 |
社会事务办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1 |
砂子岭村 |
20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
1 |
沧水铺村 |
35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
1 |
牛头岭村 |
20 |
财政所 |
1 |
香炉山村 |
20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 |
合计 |
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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